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按照《市防办关于2026年上汛的通知》(津汛办发〔2026〕10号)要求,区防办定于2026年6月15日8时起上汛。请各有关单位从6月15日8时起,开始安排汛期值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汛责任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汛期我市及海河流域降水量较常年偏多,防汛形势严峻复杂,各部门各街道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防范思维、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守牢属地职责、行业监管职责,认真落实各项防汛责任,从严从实抓好防汛各项工作。
二、落实叫应机制,全力防范应对
各部门各街道要严格落实临灾叫应和跟踪反馈机制,确保预警信息通过多渠道传递到户、到人。城管、住建、交管、文旅、民政、电力等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相关预警信息,自启动各类应急预案机制,一旦发生突发汛情,迅速上岗到位。城管、交管、公安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协同联动、相互支援工作机制,科学调配“应急排水、物理隔离、交通管控”力量,确保快速排除积水。
三、强化巡视巡查,高效处置汛情
各部门各街道要坚持“汛期不过、检查不止、整改不停”,针对低洼易积水地区、下沉地道、下沉路段、地下空间、在建工地等重点部位及养老院、学校、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不间断开展排查整治,确保问题隐患动态清零。城管、交管、数据、科技等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和抢修队伍常态热备,提前落实“一处一预案”措施,强化物资力量预置,一旦发现灾险情,迅速响应,果断自启动“关停限避”等措施,高效抢险救援,确保安全度汛。
四、强化值班值守,保持通信畅通
各部门各街道要严格落实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用好防汛值班专用电话机、370MHz手台、卫星电话、应急指挥部平台等专用设备,并定期开展检查维护,确保通信畅通。高标准执行信息报送机制,安排专人及时准确报送雨情及工作动态,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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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泽春、梁硕;联系电话:58578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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