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农业农村委有关安排,2024年7月,实施了武清区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品牌营销能力提升行动项目。天津大美良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民蔬果专业合作社、天津市昽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吉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4家主体经遴选确定实施项目建设,现已完成并通过区级验收。本项目市级补贴资金共计400万元,其中天津大美良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00万元;天津市天民蔬果专业合作社100万元;天津市昽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00万元;天津市吉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99.55万元。剩余0.45万元(招标结余)结转至2025年同一项目继续使用。截止目前,已向以上四家主体各拨付上级补贴资金72.5万元,合计拨付补贴资金290万元。根据区财政付款安排,拟于近期向四家主体拨付剩余补贴资金,其中天津市吉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7.05万元,其余三家主体27.5万元,合计109.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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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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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