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做好2026年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
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现将《做好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2026年7月3日
做好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
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多渠道挖潜就业岗位
(一)挖掘市场岗位就业潜力。实施民营企业促就业行动,围绕我市12条重点产业链发展,聚焦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深挖行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就业潜力,组织人社专员“访企拓岗”,多渠道集聚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就业岗位10万个以上。
(二)推进事业单位稳岗拓岗。推动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设置向应届毕业生倾斜,定向招聘应届毕业生人数占全年计划招聘总人数的50%以上。加快事业单位招聘进度,确保7月底前完成拟聘用人员公示。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加大科研助理、教学助理等岗位开发力度,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三)积极引导城乡基层就业。结合基层治理、乡村全面振兴需要,拓展医疗卫生、社区服务、社会工作、养老托育、农业科技等岗位资源,提升城乡基层就业承载力。加强与教育、科技等部门对接协同,稳定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全年“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1000人以上。
(四)支持市场主体吸纳就业。对新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含社会组织、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给予最长3年社保补贴和1年岗位补贴。延续实施企业职工个人社保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至2026年12月31日,激励市场主体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多维度强化就业服务
(五)推动就业公共服务进校园。组织区人社局局长与就业压力大、去向落实率偏低的高校结对,强化资源、岗位、服务的定向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区与高校合作设立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为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便利。深入开展就业公共服务进校园活动,推动政策宣传、招聘服务、就业指导、创业服务、职业培训、困难帮扶“六进校园”,全年组织进校园就业服务活动100场以上。
(六)开展“职引未来”系列招聘。全年不间断举办全国城市联合招聘、百日千万招聘、民营企业服务月、金秋招聘月等专项活动,因地制宜组织行业性、区域性“小而美、专而精”招聘活动,创新开展直播带岗、直播探岗、招聘夜市等特色招聘,全年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的专场招聘活动500场以上。
(七)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季活动。以“政策护航就业路、服务提质暖人心”为主题,7—9月集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季活动,向社会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支持政策清单,制作政策明白纸、短视频等宣传品,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校园广播、招聘会现场等平台广泛投放,推动政策进校园、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有效提升政策知晓度。
(八)实施就业服务攻坚行动。提早接收2026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建立健全实名服务台账,普遍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精准锁定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以及残疾等困难毕业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一人一策”精准帮扶,确保一帮到底、不落一人。
三、全方位提升就业能力
(九)实施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强化见习岗位开发,支持事业单位、产业链重点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院校、社会组织等认定就业见习基地,继续开展大学生科技见习计划试点,全年募集见习岗位2.3万个以上。对规范开展见习活动的就业见习基地,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和留用奖励。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业见习基地,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
(十)实施青年技能提升行动。开展“技能照亮前程”培训,紧扣制造业立市和企业技能岗位需求,将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纳入职业培训服务范围。重点开发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低空经济、直播电商等新质生产力领域培训项目,推行“岗位需要+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闭环模式。支持技工院校招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年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次以上。
(十一)实施青年就业实训活动。扩大青年求职能力实训营规模,建立求职能力实训师资库,集聚优质培训师资源,全面推广求职能力实训营,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把握市场需求、明晰职业目标、提升就业能力。积极动员本市重点行业企业开发职业体验岗位,组织有需求的2026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进行访企探岗、跟岗锻炼,提供“职业体验+就业指导”服务。全年开展求职实训、职业指导等服务覆盖高校毕业生等青年2万人次以上。
四、全链条加强创业支持
(十二)实施创业提升培训。深入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面向毕业学年在校生和毕业离校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免费创业培训,全年培训1.5万人次以上。着眼不同业态创业需求,继续开发特色创业培训课程,持续提高创业培训质量。组织高校在校生和毕业生开展“创业雏鹰训练营”,进一步丰富创业知识、提升创业能力。
(十三)加强创业载体建设。建设市级创业公共服务中心,创新创业服务供给方式,打造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汇总各部门创业扶持政策和服务事项,推动实现各类创业活动线下线上融合发展。依托产业特色显著、创业者集聚、消费场景丰富的街区,创新培育一批创业型街区。积极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向高校毕业生等初创期创业者提供经营场地支持。
(十四)加大创业融资支持。开展创业融资对接活动,为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保机构搭建沟通对接“桥梁”。强化贷款支持,为符合条件的创业青年提供最高3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40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亿元以上。
(十五)营造浓厚创业氛围。深化“津彩e启创”创业品牌建设,选树优秀创业典型,发掘特色创业项目,讲好励志创业故事,提升创业品牌号召力、影响力和吸引力。开展2026年“源来好创业”资源对接服务暨“创业8+N”活动,举办第七届“海河英才”创业交流展示活动,激发社会创新活力。
五、多举措优化就业环境
(十六)强化青年落户安居保障。深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符合条件的学历型、资格型、技能型、创业型、急需型人才,可随时申报“海河英才”人才引进落户。优化高校毕业生来津、留津集中办理落户流程,为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提供网上便捷申请落户通道。通过改造或改建存量房、租购商品房、新建公寓房等多种渠道,在产业集聚区、人才密集区,持续开展市级人才公寓认定工作,给予民用水电采暖价格等支持政策。
(十七)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虚假招聘、“招转培”、“培训贷”、滥用试用期等违法行为。严格规范企业招聘行为,严禁设置性别、民族、地域等不合理限制,保障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权利。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查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过程中发生的侵权线索,维护合法就业权益。
(十八)组织青年就业典型宣传。结合“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开展“最美高校毕业生”、“平凡岗位 精彩人生”专题宣传,积极推出一批服务国家战略、扎根基层、投身一线的青年就业典型。开展“青年就业故事”征集活动,挖掘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施展才华、拼搏奋斗的就业创业励志故事,引导青年在实践锻炼中增长本领、在服务社会中成长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