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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天津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和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项目申报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10 | 原文链接 | 天津市商务局

关于优化天津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

和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项目

申报流程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天津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申报指南(津商消费〔2026〕13号)》《天津市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津商消费〔2026〕14号)》,为进一步方便企业申报,优化补贴申报流程,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现就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以下简称两项申报政策)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完工即报,提升申报时效。两项政策申报期内,企业可随时进行“预申报”,并在项目完工达到申报条件后随时进行“正式申报”,不按批次定期组织申报。符合要求项目登录“天津市消费领域项目申报管理平台”进行申报。

二、随报随审,强化市区协同。项目申报主体在平台提交“正式申报”后,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市商务局应分别在7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复核,并及时通知申报主体下载打印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胶装,一式五份)。各区在收到纸质版申报材料并履行盖章确认手续后,及时汇总送至市商务局。

三、分批验收,加快资金拨付。市商务局组织第三方分批次对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实地验收,并按要求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及时进行资金拨付。优化后的申报流程为:项目预申报→正式申报→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市商务局复核→企业下载申报材料并打印报送→市商务局组织评审公示拨付(第三方评审验收、项目公示、资金拨付等)。

附件:政策申报流程图

                                                       2026年7月8

(联系人:市商务局消费促进处陶宁、刘松;联系电话:022-63085629、562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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