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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宁河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6-07-29 | 原文链接 | 宁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为扎实有序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加快形成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素养,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2026年天津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6〕45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紧紧围绕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因地制宜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领域人才需求,坚持需求导向、质量优先、突出实效,坚持分层实施、分级管理、育用结合,按照工程化项目化闭环化要求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提升农民技术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能力和综合素质素养,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主要任务

2026年,全区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325人,其中:常规培育150人,专题培育175人。具体包括:

(一)常规培训——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

围绕粮油生产稳定发展,以粮油领域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应用等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粮油产能提升主体培育。重点开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主体培育,聚焦水稻、玉米、小麦等作物单产提升,开展全产业链技术或单项关键技术培训,突出关键农时,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重点围绕高产模式、病虫草害防治、农机使用维护、农田建设保护、农业防灾减灾等内容开展培训。

(二)专题培育——农机手技能提升培训

服务支撑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发展需求,面向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等,围绕病虫害防治、农情监测、播种施肥投饵、药剂漂移防范等内容,举办无人机飞手专题培训班。强化实操实训和作业演练,加强农用无人机操控安全培训,专题培训要普及农用无人机操作规范、应急处置、农药安全喷施、无人机防控政策法规等知识,切实提升学员技术应用能力和职业素质素养。

(三)专题培育——数智技术应用培训

聚焦品牌农业发展,围绕电商直播、品牌营销、产品设计、视频拍摄、文案策划等内容,举办农产品电商专题培训班,强化直播实训和模拟运营,打造"数字素养+实操技能"兼备的农业数字化人才。

(四)专题培育——乡土文化能人培训

以宁河本地非遗和乡土文化资源为依托,围绕农耕文化保护传承、优秀乡土文艺作品创作和乡村文化产业发展等内容,重点提升学员政策理论、文化传承、艺术创作、展示带动等能力,通过农文旅直播、黑陶制作工艺、丰台版画制作工艺等专题培训,培育一批植根乡土、专业能力强的乡土文化能人。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宁河区内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农村领域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返乡人员、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社会化服务专业人员、农业企业负责人、返乡创业创新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等。培育对象年龄原则上控制在60周岁以下,参训学员必须身体健康。

(二)培训机构

常规班(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的培训机构,从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认定的农民教育培训机构中,根据机构资质、师资力量、培训经验、设施条件等综合条件择优遴选,经区农业农村委审核确认后承担培训任务。以竞争性立项的方式组织实施专题班任务,择优遴选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认定的农民教育培训机构,通过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并在相关平台公示后予以确认。

(三)培训课程

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要求设置培训课程,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和能力拓展课。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覆盖所有高素质农民培训班,强化乡村振兴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绿色发展理念、乡村治理等综合素养课程普及。

(四)培训形式

培训机构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集中或分时段开展培训,采取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观摩交流相结合的培育形式。

(五)培训时长

常规培训(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总学时为40学时,由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三部分构成。

专题班培训时长为10天(80学时)。综合素养课8学时、专业技能课60学时、能力拓展课12学时。

(六)培训时间

2026年7月中旬—11月下旬,择期开展。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

严格执行《天津市高素质农民培育管理办法(试行)》,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组织实施,以竞争性立项的方式组织实施专题班任务。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政策公开,面向社会及时发布工作方案及实施相关工作情况。

(二)强化需求摸底

高度重视农民需求摸底在培育中的基础性作用,树立需求导向,促进培育供需有效对接。建立健全培育需求储备机制,畅通农民需求直报和反馈渠道。充分发挥农广校和各类培育机构力量,广泛依托各类媒体,推动培育政策信息快捷送达农民,扩大宣传覆盖面,全覆盖摸排参训人员。建立全周期农民反馈评价机制,开班前征集农民参训学习需求反馈,培训期间收集课程质量评价反馈,培训结束后摸排农户生产技术难点以及产业发展需求,针对性安排课程内容,同步落实学员跟踪服务。

(三)提升培育质效

全面加强培育各环节质量建设,用好农广校等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力量,择优遴选培育实施机构。根据农民需求设计培训课程,优选授课师资,严格教材审核,扎实做好实践教学。强化到生产一线开展实操训练,广泛吸纳"乡土导师"成为实践课程师资。深化"学用贯通"培育模式,采取适合农民学习特点的方式开展培训,提升课堂教学互动性、针对性,以专题培训为重点灵活运用跟岗见习、师傅带徒等方式进行实践教学,带动学员创业就业。

及时将培训信息录入农业农村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建立农业人才大数据。培训机构应在培训班首次考核前将学员基础信息100%入库,并及时更新相关培训和考核信息。

(四)强化项目管理

严格审核培训班开班计划,全部班次按要求签订项目合同或服务协议。切实担负起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常态化开展项目日常监管,规范资金支出,全面提升项目资金使用效能。可采取预付、部分预付、报账等方式支付培育资金。培训任务完成后,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项目资金,并同步抄送市农业农村委。依托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培育全过程跟踪管理。加强训后农民回访,将回访情况纳入总结评价内容。做好学员追踪服务,挖掘宣传优秀学员,强化典型引领。

(五)做好典型宣传

注重开展典型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大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通过举办技能大赛等形式为高素质农民搭建交流展示平台,强化示范引领,充分发挥高素质农民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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