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国有文艺院团、艺术院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津派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健全我市青年艺术人才培育、储备、成长机制,为青年文艺骨干搭建专业提升、作品孵化、展示推广平台,持续壮大高素质专业化青年文艺队伍,市文旅局组织实施“青艺筑峰—专项艺术培育提升项目(第一期)”,现公开征选培训学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与培养目标
“青艺筑峰”项目聚焦舞台艺术作品编创、导演、舞美设计人才等,建立青年艺术人才储备库。通过名家授课、主题采风、剧目排演、展演展示、对外交流等培育模式,夯实青年人才专业功底,发现培育一批政治过硬、德艺双馨、具备创作潜力与行业竞争力的青年艺术骨干,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天津艺术人才队伍。
二、征选对象
全市国有文艺院团和艺术院校青年编创人才。
三、报名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文艺路线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专业能力突出、具备重大题材创作实绩者可适度放宽。具备系统专业学习经历或3年以上一线与项目方向相关从业经验,拥有独立原创作品、获奖经历、参演重点剧目、参展成果者优先。时间保障充足,能够全程参与项目集中授课、采风研学、剧目排演、年度展演、创作研讨等全部培养活动。服从项目统一管理,积极完成年度创作、主题文艺创作任务,配合开展公益惠民演出、基层文化服务等工作。
四、培育方式
1.聘请国家级、省级行业名家、院团首席艺术家开展专业授课、作品打磨、剧目排导。
2.提供展演展示平台,包括青年艺术专场、年度成果汇报展演,优先推荐参与全市重大文艺活动等业务时间活动;遴选优秀学员作品推送省级、国家级展演赛事。
3.参训学员纳入全市青年文艺人才储备库,作为全市重点文艺项目和院团业务骨干重点储备人选。
4.组织采风调研、院团交流观摩,专题学术研讨、跨门类艺术创作沙龙。
五、征选流程
(一)报名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4日17: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各院团、院校统一收集材料,所在单位须出具推荐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集中报送。
(三)需提交材料
1.《“青艺筑峰”专项艺术培育提升项目(第一期)学员申报书》(附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3.个人原创作品集(剧本、词曲、舞台影像、美术作品等,PDF/视频链接形式);
4.获奖证书、参演重点剧目、参展、项目参与等成果证明材料。
(四)评审选拔
1.项目组对申报人员资质、成果材料进行资格筛选;
2.组织行业专家评审,结合专业能力、创作潜力、时间保障、发展规划综合打分;
3.确定拟录取学员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学员名单。
六、培训安排
项目采取阶段式集中,具体安排如下:
1.8月份集中安排专家授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9月-10月,组织选题沙龙,参训学员结合各自单位生产实际及津派文化特征,策划选题,着手设计培训结业作品。
3.10月-11月,组织参训学员调研采风。组织学员根据采风心得围绕作品设计进行研讨,调整选题方向。
4.11月底,参训学员成果交流。
5.结项后,市文旅局持续跟踪,指导成果后期转化。
七、有关要求
1.各相关单位积极组织遴选,认真做好本单位优秀青年艺术人才推荐报名,畅通青年人才申报渠道。真实填报,规范报送组织程序。所有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完整,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及录取资格。
2.学员所在单位要合理协调工作任务,支持青年人才完整参与全周期培养活动。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3602541
材料报送地址: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艺术处1403办公室(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20号梅地亚艺术中心)
附件:《“青艺筑峰”专项艺术培育提升项目(第一期)学员申报书》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