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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津市人口高质量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11 | 原文链接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有关部门,各区发展改革委

《天津市人口高质量发展“十五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2026730日   




天津市人口高质量发展“十五五”规划

    

    人口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做好新时代人口工作,认识、适应、引领人口发展新常态,着力提高人口整体素质,努力保持适度生育水平和人口规模,加快塑造素质优良、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现代化人力资源,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天津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建设,根据《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规划主要阐明“十五五”时期我市人口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统筹推进本市人口高质量发展、全面做好“十五五”时期人口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十五五”人口发展基础和面临的形势


    “十五五”时期是人口发展的关键期,人口发展既迎来难得的战略机遇,同时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准确把握新时期本市人口发展的基础格局和趋势性特征,深刻认识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增强科学预判、做好前瞻部署,对于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第一节  人口发展基础

“十四五”以来,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工作的重要论述为科学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根据人口发展趋势变化,积极转变人口工作思路和方法,适时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及时出台配套支持措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深化人口服务管理改革,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协调发展,把更多的资金、资源“投资于人”,着力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人口发展取得新成效,为“十五五”时期人口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人口规模保持稳定。常住人口波动企稳。“十四五”时期,常住人口减速逐渐放缓,2023年常住人口止跌回升,2024规模持平,2025年微幅减少至1363万人。户籍人口持续增长。截至2025年底,户籍人口1191.07万人,五年间增长60.4万人。

——人口结构与分布稳中有变。2025年,常住人口性别比为104.35,保持在合理区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86.13%,比2020提高1.44个百分点,比全国水平高18.39个百分点,城镇化率稳步提升。中心城区常住人口占全市人口比重降至28%左右,人口分布更趋合理。一人户、二人户家庭占比超过50%2025户均人口2.33,家庭小型化趋势明显。

——人口素质稳步提高。科学文化素质显著提升。2025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超过99%,高于全国水平。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9%,比全国水平高5个百分点。健康状况持续改善。2025年,人均预期寿命提高至82.7岁,比全国水平高3.7岁左右,孕产妇死亡率为1.75/10万,婴儿死亡率为1.82‰,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显著向好。

——民生福祉显著改善。就业形势总体向好。“十四五”累计城镇新增就业178.89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居民收入稳步增长。2025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5918元,“十四五”年均增长5%,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25,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17万人、1204万人。托育服务不断完善。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6个,基本满足托育服务需求

第二节  人口发展趋势和特点

全市人口发展已由增量发展进入减量发展阶段,既呈现少子化、老龄化、区域增减分化等全国普遍趋势性特征,也呈现人口规模依然庞大、少子化超常严峻、老龄化形势异常复杂、社会抚养负担分化等自身特殊性。

——人口发展处于减量发展早期阶段,规模依然庞大。2016年以后,人口总量从1443万人的峰值减少到2025年的1363万人,九年间虽然减少了约80万人,但相对于1300余万的庞大人口规模,年均减幅不大,依然位列全国人口超千万的超大城市之一。

——劳动年龄人口缓慢下降,总量依然充裕。“十四五”时期,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缓慢下降,总量由2020年的899万人减少到2025年的828万人,目前劳动年龄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为60.7%,高出全国平均水平,规模优势和人口红利依然存在。

——低生育率短期难以扭转,少子化超常严重。2025年,人口粗出生率降至4.25‰,低于全国5.63‰水平。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少儿人口160万人,占常住人口11.74%,低于全国15.25%水平,超少子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同时,受育龄妇女规模减少、生育养育成本攀高、婚育意愿下降等因素叠加影响,低生育率短期内难以扭转,少子化趋势持续加重。

——老龄化形势异常复杂,但结构相对年轻。从规模看,2025年,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363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为26.63%,高于全国3.77个百分点,老年人口数量大。从速度看,五年间60岁及以上常住人口占比上升了4.97个百分点,年均升高1个百分点,老龄化速度快。从分布看,2025年,市内六区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49.85万人,占全市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的45.39%其中,红桥区、河北区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占比超过40%,河东区、南开区、河西区占比超过30%,均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而津南区、西青区、武清区占比刚刚超过20%,处于中度老龄化社会,全市老年人口分布不均衡。从结构看,2025年,6064岁低龄老年人口约101万人,占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27.8%,老龄化结构相对较轻。

——社会抚养负担加重,抚幼赡老负担分化。“十四五”时期,社会总抚养比上升5.4个百分点,年均上升超1个百分点,社会抚养负担进一步加重。受低生育率、人均预期寿命延长影响,少儿人口下降、老年人口上升,少儿抚养比从2020年的18.8%微降至2025年的17.0%,老年抚养比从2020年的20.6%大幅上升至2025年的27.8%,抚幼负担减轻,养老负担加重。

第三节  人口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五五”时期,人口发展的内部动力和外部条件深刻变化,人口发展既迎来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临不可忽视的风险挑战。

一、“十五五”时期人口发展面临的机遇

——全市经济有基础有条件有潜力实现合理增长。“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年均增长速度为4.4%,经济基础稳、韧性强。“十五五”时期,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强劲的韧性和活力不会改变,按要素供给潜力和生产率提高趋势预测,经济增长有潜力保持在合理增长区间。持续的、稳定的经济增长将积累更多的资源和财富,为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庞大人口规模提供政策优化空间。当前,全市人口总量和劳动年龄人口规模依然足够庞大,人口素质显著提升,人口综合红利仍然存在,这为在人口负增长、少子化、老龄化趋势下调整人口发展战略,促进人口发展由“数量红利”向“素质红利”、由“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化,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创造了潜在的优化空间。

——人口减量发展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从中长期看,人口减量发展因素持续叠加,人口负增长、劳动年龄人口减少的趋势不会改变,劳动力供给压力逐步显现,以往依靠人口数量要素支撑的发展模式难以为继,这将倒逼产业结构加快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优化升级,倒逼经济发展方式加速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由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发展转向,推动经济全面转向高质量发展。

——抚幼赡老分化促进资源优化整合。全市社会抚养负担虽然整体加重,但老年抚养比上升的同时,少儿抚养比下降,社会从“以抚幼为主”转向“以养老为主”,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压力部分为少儿化减轻的抚幼压力抵消,相当一部分的抚幼资源可以被转移到养老领域,这为资源的优化整合和统筹配置、提高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创造了政策空间。

——人口老龄化促进银发经济发展和老年人力资源开发。从需求端看,全市老龄化程度深、老年人口数量大,对康复辅具、照护护理、健康养生、文化娱乐等产品和服务需求大幅提升,老年消费潜力巨大,这为银发经济发展提供了契机。从供给端看,低龄老年人占比较高,身体健康状况、受教育程度、工作经验等条件较好,且社会参与意愿较强,有利于充分开发低龄老年人力资源。

——京津冀协同发展促进人口与人才流入。“十五五”时期,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将继续向纵深推进,区域发展优势进一步凸显,区域人口集聚能力进一步增强,将吸引全国人口和人才向京津冀区域汇聚。天津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支点,凭借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优势,在承接首都产业转移、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交通网络互联互通等方面的协同成效持续显现,将有效增强天津对人口与人才的吸引力。

二、“十五五”时期人口发展面临的挑战

——全国人口减量发展带来地区间人口竞争加剧。当前,我国正处于人口和经济分布空间大调整时期,全国人口减量发展加剧了地区间、区域间人口竞争。经济发达地区和区域凭借优势的产业生态、较好的发展机会和优质的公共服务,持续虹吸优质人力资源,对本市提高人口集聚能力提出严峻挑战。

——人口发展趋势变化潜藏着社会总需求走低风险。人口负增长和持续深度的老龄化会对消费需求产生抑制效应,社会整体投资倾向趋于下降,导致社会总需求萎缩,影响经济可持续发展。

——人口发展与资源环境仍然处于紧平衡状态。人口总量的减少虽然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资源环境和公共服务的压力,但是人口规模依然庞大的市情并没有改变,人口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仍然紧张,人口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仍然巨大。

——人口老龄化不断加重社会养老负担。“十五五”时期,人口老龄化将加速发展,老年人口规模将持续扩大,老年抚养比持续上升,对养老、医疗等公共服务需求加大。社会保障制度面临代际转移支付失衡,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持续增加,医疗保险基金面临收不抵支的潜在风险。

——家庭结构小型化导致家庭抗风险能力下降。一人户、二人户等小型化家庭趋势加重,家庭小型化导致传统家庭的养老、抚幼功能持续弱化,家庭抵抗养老、育儿、疾病等风险的能力不足,对公共服务的依赖显著提升。


第二章  “十五五”人口高质量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国家人口发展战略和“十五五”规划建议,聚焦人口高质量发展核心目标,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为主线,以应对人口老龄化、少子化为重点,以优化人口结构、提升人口素质、促进人口合理分布为主要内容,牢固树立“大人口观”,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天津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坚实的人口支撑和人力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口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人口工作由数量导向转为质量导向,提高人口整体素质、稳定人口总量、保持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与分布,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打造高素质人力资源,着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系统观念统筹谋划人口问题。树立“大人口观”,深入研判人口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复杂影响,将人口问题作为现代化进程中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进行统筹谋划,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和体制机制,推动人口与财政、货币、就业、产业、投资、消费、生态、区域等政策形成系统集成效应。

——坚持以改革创新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推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改革,尊重人口发展规律,坚持问题矛盾导向,由以“管理”为主转为注重“引导”和“激励”,由依靠政府力量为主转向政府和社会协同治理。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形成有利于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观念、法规政策、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科学的人口及相关领域公共政策体系。

——坚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持人民主体地位,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把人口高质量发展同人民高品质生活紧密结合起来,把“投资于物”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起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就业、就医、住房、养老等一体考虑,有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第二节  主要目标

“十五五”时期,将着力提高人口整体素质,努力保持适度生育水平和人口规模,加快塑造素质优良、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现代化人力资源,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天津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建设。

——人口总量。增强人口吸引力,减缓人口自然负增长趋势,推动常住人口总量稳中有升,到2030年末达到1370万人,其中滨海新区常住人口比重进一步提升。推动户籍人口平稳增长,到2030年末净增长70万人。

——人口素质。人口健康状况持续改善,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8/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以下,人均预期寿命提高至83.2岁左右。人口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高,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4年。

——人口结构和分布保持出生人口性别比处于合理区间,人口性别结构均衡。继续控制中心城区人口规模,增强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的人口吸纳能力,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更加协调。持续推进城镇化进程,到203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稳定在86%以上,着重推进远郊五区城镇化率提高至56%

——民生福祉。稳步推进就业增收、社会保障、养老托育等民生福祉水平和质量。到2030年,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提升6.5%,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75%

专栏1  “十五五”时期天津市人口高质量发展主要目标

序号

目标维度

具体指标

2025

实际值

2030

目标值

属性

1

人口规模

常住人口(万人)

1363

1370

预期性

2

户籍人口累计增长(万人)

60.4

70

预期性

3

人口素质

孕产妇死亡率(每10万分之)

1.75

8

预期性

4

婴儿死亡率(

1.82

4

预期性

5

人均预期寿命(岁)

82.7

83.2

预期性

6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40.33

46

预期性

7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2.3

12.4

约束性

8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3.02

3.5

预期性

9

人口分布

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86.13

86

预期性

——远郊五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53.5

56.0

预期性

10

民生福祉

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

41.0

合理提高

预期性

11

城镇调查失业率(%

5.2

5.5以内

预期性

12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5*

与经济增长同步

预期性

13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1017.0

1020

预期性

14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1204

1205

预期性

15

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提高%

/

6.5

预期性

16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68.6

75

预期性

注:*为五年平均数,第579项指标2025年数值为预计数。


第三章深化教育卫生事业改革创新,全面提高人口综合素质

人口素质是人口高质量的核心要素,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建设必须着力提高人口健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第一节  全面提高人口健康素质

健康素质是人口综合素质的重要基石。坚持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健康天津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和优质高效的健康服务,全面提高人口健康素质。

一、健全健康促进政策制度体系

完善公共卫生制度体系。优化监测预警与风险评估制度,提升重大传染病、重大疫情早发现、早处置的能力。健全医防协同与平急结合机制,实现常态下预防与医疗资源共享、应急时功能转换与高效联动。完善应急指挥与联动机制,强化应急物资储备与保障,提升应急处置与风险防控能力。

健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机制。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增强公立医院公益性。完善以市级医院为龙头、区级医院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为基础的分级诊疗体系。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强化医保资源配置杠杆功能。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

二、加强健康服务

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发展防治康管全链条服务,健全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早筛早诊早治体系,提升慢性病健康服务质量。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提升流感、手足口病、登革热等重点传染病防控水平。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优化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布局,以国家医学中心建设为牵引,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医学高地。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引导人才、资金、技术和管理向基层倾斜。加强产科、新生儿科、儿科、老年医学科、康复科等科室建设,增强重点群体医疗服务能力。

加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实施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提升计划。建立市级引领、区级支撑、基层网底、社会协同的整合连续服务网络,推进心理健康服务资源下沉。构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提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效能。完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扩大心理健康评估与早期干预覆盖面。

创新中医药健康促进服务。探索创新中医医院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医康结合机制,建立完善疾病预防、诊疗、康复全流程中医健康服务模式。加强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普及中医治未病理念,推广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促进中西医结合,提高中医药疾病防治能力。深入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播和健康知识普及。

推进全民健康数智化建设推动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与临床实践深度融合,提升诊疗精度和效率。加快和规范智慧医院建设。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开发与应用。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动态电子健康档案,逐步实现对居民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的健康评估、风险预警和生活方式干预。

三、普及健康生活

加强健康教育。健全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提高健康教育服务能力。全面普及膳食营养知识,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培养科学膳食习惯。加大全民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力度,提升心理健康素养。强化社会综合治理,减少不安全性行为和毒品危害。

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广全民健身文化。推动群众身边运动空间扩容,促进全民健身公共设施供给均衡。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方法,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

第二节  全面提高人口科学文化素质

提高人口科学文化素质是推动人口发展由“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变的核心支撑,将教育、科技、人才一体谋划,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提高人口科学文化素质。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把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各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新时代高校思政课课程方案和中小学思政课课程标准,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

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持续开展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有效提升儿童青少年体重、视力、心理、骨骼、口腔健康。推进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实施劳动习惯养成计划,提升学生实践动手能力、解决复杂问题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实施“阳光行动计划”,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

二、推动基础教育扩优提质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建立基础教育各学段学龄人口变化监测预警制度,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基础教育资源统筹调配机制。扩大学龄人口净流入城镇的教育资源供给,构建区内跨学段学位资源共享和动态调节机制。持续推进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辐射引领2.0工程,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快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供给,优化高中教育资源配置。深入推进特殊教育发展,保障全体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

提高基础教育育人水平。久久为功深化“双减”工作,推动基础教育生态持续优化。实施基础教育课堂教学提质行动计划,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提高课后服务质量,丰富服务内容。全面普及中小学科学教育,强化科普基础设施与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三、推动高等教育提质扩容

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按照研究型、应用型、技能型等基本办学定位,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打造一流核心课程、教材、实践项目和师资团队,提升高校核心能力。围绕科技发展趋势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加速建立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加强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培育兼具理论与实践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才。

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变革的能力。探索建立高校区域技术转移中心。加强与各类技术转移转化平台和高新园区等协同,搭建校企联合研发、概念验证、中试熟化等平台。建强技术转移转化等专业人才队伍。打造高端成果交流会、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品牌,提高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效能。

四、打造新时代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标杆

提升职业教育关键能力。完善高水平专业(群)和特色专业(群)建设,加快培养本市产业布局需要的新兴专业和民生领域所需的技术技能人才。打造“实体教学装备+模拟仿真系统+虚拟现实平台”教学装备体系,做大做强职业教学装备天津品牌。组建区域产教联合体和产教融合共同体,实现产业端与教育端有关资源流动和共享。

打造职业教育国际交往中心。持续办好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会,加速构建国际职业教育标准规则制订和发布平台、国际职业教育发展研究平台和国际职业教育模式拓展推广平台。建立健全鲁班工坊建设部市会商机制,推广天津鲁班工坊建设经验,提升鲁班工坊品牌内涵和价值。

五、建设学习型社会

提升终学习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继续教育、自学考试、非学历教育等制度保障。深化高校继续教育改革,促进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加强教育资源共享,建立覆盖城乡、普惠优质、泛在可及的终身教育体系。推进数字赋能学习型城市建设,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

第三节  全面提高人口思想道德素质

思想道德素质是人口综合素质的集中表现,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推动新时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人口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一、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

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深化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和宣传教育,深化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宣传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四个自信”。推进党的创新理论通俗化大众化,建设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实践基地,实施党的创新理论传播工程,持续打造“千名学者服务基层”“理论直通车”等“津字号”品牌。

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实施“信仰之光”红色基因传承工程,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传承。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审查。

二、加强公民道德建设

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古圣先贤、民族英雄、志士仁人嘉言懿行,让中华文化基因更好根植于人们的思想意识和道德观念。深入挖掘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正扬善等传统美德,使之成为全体人民精神生活、道德实践的鲜明标志。

加强社会公德培育。开展职业道德、职业操守教育实践。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引导市民建设好家庭、涵养好家教、培育好家风。弘扬中华民族重信守诺传统美德,构建诚信建设体系长效机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统筹推动文明培育。实施“追梦时代”先进典型引领工程,构建先进典型选树宣传机制。健全志愿服务制度和体系,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实施弘扬文明新风行动,开展网络文明素养提升行动,凝聚向上向善力量。


第四章  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生育养育教育是家事,也是国事。优化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有效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努力稳定新出生人口规模,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第一有效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优化生育经济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形成广泛覆盖的家庭育儿支持基本制度,加大支持政策措施的含金量,有效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直接成本和后顾之忧。

    一、加强生育服务支持

    完善生育保险和育儿补贴制度。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加强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完善生育津贴支付规范。实施育儿补贴制度,及时足额发放育儿补贴,探索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探索制定隔代照料支持政策。

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健全生育休假政策,建立合理的生育成本共担机制。将用人单位落实职工产假、生育假、陪产假、育儿假纳入劳动监察范围,加大生育休假落实情况监督力度,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类生育假期落实到位。鼓励用人单位以福利方式设立特色生育休假制度。

加强生殖健康服务。实施孕育能力提升计划和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强化孕产妇心理健康服务。合理提升生育全流程医疗费用保障水平,扩大辅助生殖技术报销范围。强化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预防非意愿妊娠,深入开展早孕关爱服务。

二、强化教育、住房、就业支持

    着力减轻教育负担。稳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探索延长义务教育年限。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支持多子女家庭同校就读。支持中小学校、用人单位等开展寒暑假期儿童托管服务。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受助、应助尽助。

    健全家庭住房支持政策。建立与子女数量挂钩的住房支持与保障制度。加强初婚初育家庭住房保障,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的支持力度。促进保障性住房配租和购买向有子女家庭倾斜,在户型选择方面适当照顾。增加中小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与商品房供给,满足年轻家庭基本需求。

营造良好就业环境。完善相关地方立法,严厉打击职场性别歧视。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对女性职工特别是孕产期、哺乳期女性的劳动保护。加强对生育后返岗女性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咨询服务。探索建立“父亲专属假”和弹性育儿假制度。加强对超时工作监督力度,治理“内卷”文化。

第二加强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形成主体多元、安全优质、价格合理、方便可及的托育服务供给格局,到2030年,实现婴幼儿托育服务10分钟生活圈全覆盖,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提高6.5个百分点。

一、健全托育支持政策制度体系

完善托育制度体系。探索将普惠托育服务有序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建立普惠托育服务标准规范体系,完善登记备案、设施建设、膳食保育、人员资质、人才培育、收费价格等制度。加强托育机构常态化综合监管。建立托幼一体化部门协同机制,支持托幼服务一体化发展。

强化托育政策支持。统筹运用多渠道资金,支持建设普惠托育服务设施。发挥滨海新区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作用,提升全市托育服务发展水平。探索建立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运营补助政策。落实好托育服务税费优惠、价格优惠等政策。

二、增加高质量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构建托育服务多元供给格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医育结合服务,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支持。深入实施托育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提高托育服务安全性和规范性。

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稳妥向下延伸招收23岁幼儿,各区幼儿园托班服务比例显著提升。探索建立健全幼儿园托班管理制度,推进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协调可持续发展。

专栏2  实施津牌托育惠民工程

加快构建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枢纽,以社区托育、幼儿园托班、用人单位办托等为网络的“1+N”托育服务体系。

开展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实现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16个区全覆盖。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社会资本等渠道资金,开展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着力增加公建托位供给。加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内涵建设。加强家庭育儿指导,普及科学育儿知识。

支持用人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医育结合点多样化发展。支持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普惠托育服务。支持社区(乡村)居民住宅微改造建设家庭托育点。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与托育机构签约,提供婴幼儿健康管理服务。探索实施托育消费券、梯度补贴方式,提升家庭送托意愿。

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利用存量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逐步完善托班支持政策,构建统筹协调、上下联动的托幼一体化工作体系,促进托幼一体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第三节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加强社会宣传引导,积极培育新型婚育文化,破除婚俗陋习,形成尊重生育、重视家庭、责任共担的生育友好社会氛围。

    一、积极培育新型婚育文化

培育良好社会风尚。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发挥家庭、学校、就业单位、社区等作用,引导青年建立积极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发展婚恋特色服务“甜蜜经济”,培育“幸福产业”。加强婚俗改革实验区建设,探索符合各区实际的婚俗改革新模式,破除婚嫁大操大办、高额彩礼等陈规陋习。

加强社会宣传倡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渠道,加强人口国情和生育支持政策宣传解读。按照相关规定推动正确婚育、家庭观念进课堂。加强反映生育友好的文艺作品创作和公益宣传,积极推广夫妻育儿责任共担、保障女性权益等典型案例。发挥群团组织宣传教育作用,共同营造生育友好社会环境。

    二、创造生育友好环境

完善生育友好服务设施。将生育友好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建设与更新全过程,营造母婴友好和儿童友好环境。推动公共场所配建符合标准的母婴室、家庭卫生间、儿童低位服务设施和专属活动区等。推动学校周边、社区等儿童密集区域优化交通网络,实现人车分流。

广泛开展儿童关爱服务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推进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个人隐私不受侵犯。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


第五章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十五五”时期是人口老龄化从中度向重度发展的深度转型期,系统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制度,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第一节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基础,是促进社会公平的关键支撑。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可及性和质量水平,推动实现老有所养。

一、构建养老服务三方协同机制

推进养老服务三方协同。强化基本养老服务政府主导,完善设施布局和服务网络,扩大兜底性、基础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推动养老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深度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培育互助性养老服务模式。

加强养老服务基础支撑和综合监管。强化养老服务法治保障,提升综合监管质效。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健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优化养老机构登记评定办法。深入排查整治养老机构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压实养老机构主体责任,全面压实监管责任。推动重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加大要素保障力度。

二、完善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建成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依托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拓展和强化服务示范、行业指导功能,提升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依托街道(乡镇)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等,改扩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推动实现街道(乡镇)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全覆盖。推进社区(村)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采取“中心+站点”等方式,发展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互助性养老服务站点,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深化京津冀区域养老服务合作。推动完善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机制,加强养老服务政策、项目、人才协同。探索跨区域养老服务供需对接和服务衔接机制,推动资源共享、标准共用、服务互认。推动本市养老资源向河北省有条件的地区延伸布局,承接适度外溢的养老与康养需求。

三、优化居家、社区、机构三类养老服务形态

巩固居家养老基础作用。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拓展居家养老服务范围,为居家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家庭养老床位等服务,鼓励发展“家门口”多样化养老服务。

强化社区养老依托作用。依托社区为居家养老提供有力支持,扩大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推动“1+N”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善综合服务功能,打破机构养老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界限,打通养老服务的“最后一米”。

优化机构养老专业支撑作用。发展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的分级养老机构,健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支持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扩大服务供给。充分发挥养老机构技术创新示范、服务技能培训、设备推广应用等作用,推动专业化服务向居家和社区延伸。

四、健全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

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夯实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支柱作用,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保基本、可持续。发挥年金第二支柱作用,持续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激发个人养老金第三支柱作用,促进个人养老金多参与。鼓励开发普惠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稳妥有序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充分发挥长期护理保险的核心支付作用。健全高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主动发现机制,提高精准救助能力。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困难老年人救助机制。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政策。推动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加快构建功能衔接、转介有序的安宁疗护服务网络,推动规范化和可及化发展

第二  推动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

银发经济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抓手,健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政策机制,激发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活力,加快推动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养老事业融合发展

创新医养康养服务模式。推进智慧康养发展,推广智能穿戴设备、移动监测仪器、呼叫系统等产品应用。加强老年健康科普教育,强化慢病早期筛查与健康干预,实现“筛查—治疗—康复”闭环管理。完善家庭医生签约与健康管理服务,加强老年人功能评估、认知筛查等服务,加强失能高危人群早期识别和预防。

丰富养老服务新业态。支持养老服务与餐饮、教育、文体、家政等行业融合发展。拓展以营养管理、健康饮食和社交化用餐为特色的老年人餐饮服务。依托老年大学和社区教育中心,发展学习型、参与式老年教育。融合开展适老文体活动、兴趣社团等,提升老年文体服务体验性和参与度。推动家政服务融入老年人生活照料,更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服务需求。

二、推动养老产业提质升级

促进银发经济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发挥生物医药产业园区特色作用,发展生命健康产业集群。加大老年用品研发投入,加强对老年服装、化妆品、保健食品等生产企业支持力度。鼓励养老服务机器人产业发展,促进机器人技术、医疗康复、智能家居等跨产业协同。加快推动具身智能、新材料、基因等技术应用及康复辅具等产品研发,积极探索脑机接口、外骨骼机器人、肌肉外甲等技术应用场景。发展养老金融,支持开发具有养老属性的特色金融产品,加大银发经济领域信贷支持力度。

加强银发经济品牌化、标准化建设。壮大“津牌养老”品牌优势,加强养老公共服务专业指导。加快培育优质老年服装品牌,鼓励医药品牌发展“药食同源”产品。拓展老年旅游服务业态,依托历史文化特色和生态资源,发展特色银发旅游产品。加强科技型、综合型养老企业品牌培育,推广应用高精尖产品和高品质服务模式。加快构建覆盖产品研发、生产制造和服务供给全过程的市场标准体系,完善银发经济统计调查与监测制度。

专栏3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数智赋能工程

系统推进养老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构建“以数赋能、以智提质、以新驱动”的智慧养老服务新格局。

推进智慧养老服务能力建设。探索市级风险预警信息化建设,提升高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主动发现与快速响应能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数字化升级,建设感知设备、监测终端等智慧设施。

开展老年数字技能提升行动。在老年大学、社区学习中心开设数字课堂。健全数字技术适老化标准体系,扩大改造覆盖范围。开展“智慧助老”行动,系统推进老年人智能技术应用教育培训。

加快发展老龄新质生产力。重点培育一批智能辅具、家庭机器人、智慧监护设备、适老康复装备等新质生产力产品。支持企业突破传感器、智能交互、场景融合等关键技术,打造特色产业品牌。

第三  全面建设老年友好社会

老年友好社会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社会包容与代际和谐的重要基础,系统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推动形成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推动实现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一、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

丰富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内容和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的正确方向。开展人口老龄化形势、老龄法规政策以及积极老龄观等教育,增强全社会应对人口老龄化信心。开展孝亲敬老传统文化教育,促进社会代际和谐。拓宽宣讲阵地渠道,推动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

二、推动老年宜居环境建设

完善公共空间适老化功能。推动公共空间无障碍通行改造。实施“一户一策”家庭适老化改造。搭建市级养老服务资源网,加强“津牌养老”智慧服务综合平台建设,深化“津心办”适老化改造。推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数字化升级,促进养老服务数据贯通。

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建设。健全老年人法律服务和司法救助机制,畅通法律咨询援助、纠纷调解等服务渠道。加强养老领域法治规范和监管执法,强化对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消费欺诈等领域的综合治理和联动执法。推动老年人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切实维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

三、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

拓展老年人社会参与渠道。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创造适合老年人的个性化岗位,优化就业、社保等方面年龄限制政策,保障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做强“银龄行动”、“寸草心、手足情”等志愿服务品牌,鼓励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鼓励“银发创业”,为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老年人给予支持。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引导老年人树立终身发展理念。


六章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增加全社会劳动力有效供给

    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厚植人力资源综合竞争力,是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快塑造素质优良、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现代化人力资源,推动本市从人口大市向人力资源强市转变。

第一节 稳定劳动参与率

稳定劳动参与率,是提高人力资源利用效率,保持人力资源总量充裕,继续释放人口红利的重要举措。坚定不移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劳动参与率,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动能。

一、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支持各类经营主体稳岗扩岗。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积极培育新职业新岗位,拓展数字经济就业空间,增加绿色就业新机会,开辟康养就业新领域。探索和推广“科技成果+创业”“产业发展+创业”“职业技能+创业”“民生需求+创业”等创业路径,建立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增强创业带动就业效应。

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就业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健全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就业服务体系,将就业公共服务融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范畴,纳入基层民生保障服务事项,有效促进人力资源供需匹配。建设“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加强基层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升级优化数字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全面提升就业创业管理服务效能。

提升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完善统一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破除妨碍劳动力流动体制和政策弊端,畅通向上流动渠道。深入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针对就业歧视、过度加班、求职陷阱、虚假招聘等乱象,持续加强整治。推动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加强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建设,引导企业规范用工。

二、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畅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渠道。坚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摆在突出位置,深化完善“1311”就业帮扶机制。聚焦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集中开展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健全青年就业专项服务保障体系,形成衔接校内外、助力成长成才的服务支撑。加强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促进供需精准适配。实施“天开创业家”融合计划,促进大学生创业成果在津转化落地。

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空间。加快劳务品牌提档升级。深化实施家政劳务对接行动,引导更多农村劳动力到家政领域就业。健全就业服务、职业培训、权益维护一体化外出务工服务体系。强化返乡创业服务,完善资金、项目、场地问题解决机制。推动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常态化,防止因失业导致规模性返贫。

加强重点群体支持帮扶。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工作。聚焦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就业困难人员,分类完善就业支持政策,精准开展就业帮扶专项行动,有效促进困难就业人员就业。用好公益性岗位兜底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的底线。

第二节 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

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是提高人力资源供需匹配效率、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的有力抓手。努力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开创新局面。

一、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实施“海河工匠 技耀前程”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重点围绕就业容量大、供需矛盾突出领域,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扩大技能人才总量规模。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推行企校双师联合、工学交替培养学徒。推广“师带徒”传承模式,支持企业联合职业院校开展定向培养、定岗培养。

推动职业技能培训与就业需求精准对接。调查发布市场紧缺职业需求目录,引导劳动者根据个人就业需求、企业岗位需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依规享受培训补贴。鼓励职业培训学校根据自身优势承接培训任务,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二、完善技能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全面推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设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高级技术职务。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人才职业发展渠道。完善职业技能认定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规范技能人才评价机构管理,提升评价质量。

加大技能人才激励力度。引导企业建立基于技能等级、业绩贡献的薪酬分配制度,推动工资分配向生产一线和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倾斜。鼓励技能人才参与技术革新、工艺改进,推动取得成果转化收益。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建立优秀高技能人才疗养和研修制度,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

专栏4  实施“海河工匠 技耀前程”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

围绕增加先进制造、数字经济、低空经济、生活服务等领域紧缺技能人才供给,面向有就业和培训意愿的农村转移劳动力、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十五五”期间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0万人次,新增取得技能等级证书30万人次,其中高级工及以上取证10万人次。

深化岗位培训需求摸排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培训项目目录。定期调查发布市场紧缺职业目录,为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提供标准指引。推动示范化、标准化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开展订单式、项目制职业技能培训。

优化技能培训资源供给机制。指导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支持先进制造业等领域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支持建设企业培训中心、企业实训基地。支持建设线上培训平台,推行线上线下相结合培训模式。

第三节 加大人才引育力度

综合国力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是劳动者素质的竞争。加强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系统优化人才引进、培育与服务路径,实施更开放精准的引才政策,营造近悦远来的一流服务生态。

一、完善市场化引才机制

拓宽精准引才渠道。持续推动“海河英才”行动计划提质升级。加强与行业企业及人力资源机构合作,深度运用大模型、大数据等技术绘制重点产业人才图谱,提供政策智能检索、人才潜力评估、职位精准匹配等服务,提升人才与产业对接效率。

提升人才来津便利度。拓展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在工作许可、出入境等方面提供配套支持。支持来津就业创业留学回国人员申报国家级和市级创业支持计划。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来津设立功能型机构便利度,鼓励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设立分支机构,构建与国际接轨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

二、健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培育体系

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储备。聚焦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每年选拔100名具有较强创新潜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实行科研导师和产业导师“双导师”培养模式,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实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与天津市联合资助项目,支持博士后设站单位引进博士进站开展原始性发现和“01”技术突破研究。引导社会力量设立博士后创新创业基金,支持优秀博士后开展竞赛和创新活动。

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队伍。实施数字经济领域技术技能人才培育专项,规模化培养数字经济工程师。实施卓越制造人才培养项目。支持重点高校和企业合作共建卓越工程师学院、现代产业学院、未来技术学院,推动产才高度契合、产科深度结合。高水平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海河实验室等创新平台,重点培养掌握核心技术的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三、构筑全方位人才服务保障体系

提升人才服务水平。深入实施“海河英才”卡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留创贷”等创新产品,赋能留创企业发展。建立重点人才联系服务机制,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加强人才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增强人才的认同感和向心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多渠道满足人才安居需求。

四、共建区域人才发展共同体

加强京津冀产业引才协同。提升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武清京津产业新城等平台承载能力,积极承接北京科技创新资源和高品质人才。深化通武廊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推动平台共建、人才共享、资源共用。联合京冀共同开展人才招聘、项目对接、技术攻关等主题活动,共建、共享海内外人才引进渠道和资源。

加强京津冀人才服务协同。实施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加快形成三地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京津冀人才发展联盟,精准对接三地重要领域人才需求。建设京津冀人才服务“区域通办”平台,实现人才服务事项异地同标、同效办理。推动建立区域人才互认机制,统一人才评价体系和考核标准,拓展职称资格等互认范围。

专栏5  实施青年人才集聚与全链条培育工程

聚焦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定位,瞄准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生命科学等未来产业,构建“以产引才、以才促产”的良性循环。

创新“场景引才”与京津冀协同机制。京津冀探索共建“青年科学家工作室”,支持青年人才在三地间身份互认、社保衔接、科研设备共享。打造“城市机会清单”引才矩阵,定期发布“未来产业场景招商引才清单”,向全球青年团队开放智慧城市、工业互联网等应用场景,实行“揭榜挂帅”,以项目落地带动人才集聚。创新“产教融合育才”,推动在津高校与企业组建产教融合平台,推行“微专业+实战营”模式,针对紧缺岗位开展订单式精准转岗培训。

强化“宽容失败”的青年创业金融保障。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依托创业投资与创新创业项目对接机制和资本市场服务平台,加强青年创业金融保障。选树一批“青年技术能手”和“青年创业典型”,营造“崇尚技能、鼓励创新”的社会文化,提升青年人才职业尊严感与城市归属感。


第七章优化人口空间分布,引导人口合理有序流动

人口分布是产业布局和资源配置的基础,合理的人口分布是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科学引导人口有序流动,持续优化市域人口空间分布,实现人口与空间各类要素协调发展。

第一节优化人口空间分布

优化人口空间分布是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关键路径。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引导、分区施策,不断优化市域人口空间分布。

一、提升滨海新区人口集聚能力

‌加快构建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发展,与京冀协同提升先进制造研发转化能力,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壮大航空航天、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强化海空两港枢纽作用,优化提升港航功能,增强天津港辐射能力,推进冷链物流等临港配套设施和服务提质升级,加快建设区域航空枢纽。提升金融赋能实体经济发展质效,增强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行业国际竞争力,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

进一步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加快补齐公共服务短板,积极引入优质教育、医疗等资源,加快形成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推动就业服务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

推进生态智慧城市建设。增强都市生态服务功能,推进全域增绿。加快建设海河生态旅游景观带,持续强化滨水空间与生态、休闲、娱乐空间融合。推进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提升绿色低碳产业效益和绿色低碳创新能力。加快信息数字技术赋能城市发展,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动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等领域智慧化升级。

二、保持中心城区人口适度规模

加快腾笼换鸟。培育壮大科技服务、现代金融、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和提升创新能级。做强楼宇经济,推进中心城区特色产业园区建设,高标准建设天开高教科创园核心区、金融街等功能区。依据中心城区发展定位,引导人口合理流动,形成以产聚人、以人兴产的良性互动格局。

提升城市品质。深入实施中心城区更新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城市功能、城市品质、安全韧性提升,全面增强城市魅力。创新异地安置方式,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城中村和薄弱地区治理,逐步消减脏、乱、差居住空间,推动人口向高品质生活空间跃迁。

三、提升环城四区人口吸附力

提升产业承接力。主动承接中心城区外溢产业,持续提升环城四区产业发展能级,东丽区强化航空、物流、研发等功能,西青区聚焦科创、枢纽、商务等功能,北辰区提升文旅、智造、生态等功能,津南区培育会展、科研、商贸等功能,扩大优质就业岗位供给,吸引优质劳动力人口。

完善生活功能。根据产业发展和人口发展需要,增强多元化住房供给。推动教育和医疗资源提质扩容,推动集团化办学、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科学分析片区人口结构和服务需求,优化养老和托育设施布局。加快建设高标准公共空间,加大优质公园文体活动等空间供给,助力建设高品质新城区。

四、保持远郊五区人口稳定

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区域性节点城镇。推动人口向城镇区域以及未来科技城、京津新城、子牙、团泊健康城、州河五个特色功能组团有序转移,持续提升城镇化水平。推动各区特色发展,充分发挥毗邻北京、制造业基础扎实、生态良好等优势,推进科产贸结合、农文旅融合,培育壮大绿色生态产业,增强核心功能与综合竞争力。

构建三级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区公共服务提质增效,加强优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承担辐射全区的综合职能。强化镇区服务功能,以中心镇为枢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形成面向所在镇的公共服务核心。完善村庄生活圈建设,补齐日常便民服务设施,提升宜居性和舒适性。

加快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着力壮大乡村富民产业,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健全现代都市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扎实推进农村道路、供水、能源、物流、信息等设施建设和维护。持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第二节促进京津冀人口协同发展

立足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机遇,助力京津冀提升整体人口集聚能力,推进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走深走实,创新人口协同保障。

一、提升京津冀整体人口集聚能力

协同建设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一流城市群。全力服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建设现代化首都都市圈。深化与国家部门、驻京高校、央院央所央企等机制化合作,提升京津发展轴集聚效应,共同打造区域发展高地。加快推动北京中心城区与北京城市副中心主副结合、天津“津城”与“滨城”协同发展。支持雄安新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加强科技、教育、医疗等领域合作。

全面加强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协同建设科技创新共同体,全力推进北京(京津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强化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应用场景联建联用,构建产学研协作新模式,吸引更多青年人才、国际人才就业创业。围绕高端仪器设备和工业母机、网络安全和工业互联网等重点产业链加强分工协作和产业配套,共建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增强就业吸引力。

二、推进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走深走实

同步导入功能与人口。加快承接符合“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的非首都功能,积极导入高质量就业岗位和劳动人口,以产业协同促进人口协同。建立与国家部门、央企、中管高校等国家资源及北京市地方资源的高效高频“握手通道”,充分发挥北京科技创新优势和天津先进制造研发优势,全面提升劳动力专业技能与创新能力,促进人力资源与产业布局高效适配。

因地制宜提升全域承接能力。加强京津冀重点合作地区产业承接和居住承载能力,打造京津冀人口协同示范样板。加强依托高铁、城际和重点区域的承接载体建设,在天津南站片区、武清站片区、蓟州站片区、宝坻站片区、静海团泊健康产业园、天津西站京津冀同城商务区等谋划建设定位明确、职住合一的承接基地,推进站产城融合发展,加强对特定人群的吸引力。

三、创新人口协同保障

建立互联互通综合交通网络。构建世界级机场群、世界一流的智慧绿色港口群、快速交通主廊道和多层次轨道交通体系,形成京津冀一体化交通网络,促进人口高效流动。持续提升京津冀交通出行便利性,加快完善铁路网络布局建设,强化城市枢纽功能,优化交通接驳方式,提高京津冀通勤效率。

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共建共享。促进优质医疗卫生、教育资源在区域内共建共享。扩大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范围,为京津冀居民异地就医提供便利。推动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协同,推动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更加便利。


第八章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关系,维护人口安全

人口安全是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底线要求。坚持以系统观念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关系,将人口因素作为规划编制、重大项目安排、土地要素配置和财政资源分配的重要依据,推动人口与各领域政策形成系统集成效应。

第一节顺应人口转变新趋势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人口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性要素。主动顺应人口转变新趋势,坚持“以业聚人”“以人兴业”,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经济布局与人口布局相适配,形成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

一、提高产业就业吸纳能力

稳妥推进产业数智化转型。准确把握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供给和需求,分区域、分行业设定就业替代风险阈值,在风险阈值范围内实现逐步升级。对就业吸纳量大的重点行业实施“一业一策”转型方案,引导企业在保持就业基本盘前提下有序推进自动化升级。推动传统制造业向“定制设计+柔性生产+供应链服务”转型,鼓励企业构建人机协作生产线与柔性化生产单元,实现提效率与稳就业平衡。

布局和培育促进就业新产业。推动绿色石化、智能网联车、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发展攻坚突破,稳定工业经济吸纳就业基本盘。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等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努力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前瞻培育未来产业,为更多有想法的年轻人提供更有挑战性和吸引力的就业机会。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推进两业融合试点区域建设,扩大第三产业就业容量。

二、构建匹配人口发展趋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建立“以人促产以人兴业”调节机制。各区科学把握人口趋势与特征,优先发展符合人口优势的产业,推动人口优势高效转化为产业竞争力。因地制宜推动人口与产业联动对接。劳动力规模大且制造业发达地区,促进劳动力供给与产业用工精准对接。人口密度大、消费能力强、商贸发达地区,推动人口消费需求与商贸业态动态适配。人口持续减少的农业和生态功能主导地区,引导劳动力就近多元化就业创业。以人口消费需求升级引领产业升级,加快发展儿童友好型产业,扩大中青年高品质产品供给,推动银发产业提质升级。

第二节  统筹人口与资源环境关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构建与人口相适应的国土空间体系,健全与常住人口相匹配的公共资源配置机制,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一、优化国土空间体系

促进国土空间格局与人口发展趋势协调衔接。建立与人口发展相适应的土地供应模式,科学配置土地资源,推动形成人口与国土空间协同发展格局。在人口密集城区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在远郊五区加快城镇化进程,保障人口集聚区空间供给。促进乡村空间发展适应人口变化,推动公共服务设施合并优化。

二、健全与常住人口相匹配的公共资源配置机制

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行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方面切实享有同等权利。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支持政策,保障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享有同等基本公共服务。

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推进公共服务资源科学布局、均衡配置,推动更多公共服务向人口集聚地覆盖、向基层下沉、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建立人员编制、土地供应、财政转移支付、公共服务等与人口增减挂钩机制。探索采用模块化、可扩容和缩容的公共设施建设技术,提升公共资源集约利用效率。

三、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全面加快绿色转型步伐,严格压减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规模和增量,持续壮大新能源、循环经济、绿色制造等产业集群。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全面推广绿色社区建设,推动形成节约资源、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与生活习惯。

加强人口减量发展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前瞻应用“精明收缩”理念,推动人口减量地区从“增量扩张”向“存量优化”转型,鼓励将闲置或低效存量用地转化为绿色开放空间,因地制宜融入绿地与生态功能。从“被动保护”向“主动经营”转型,加快生态修复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实现生态效益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可持续转化。

第九章  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口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形成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有效合力。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顶层设计与统筹决策。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将落实人口相关政策纳入相关考核。市级政府部门联合统筹重大政策制定、重要任务部署、重大问题解决和跨部门协调。各区人民政府将人口高质量发展纳入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压实部门职责与协同联动。发展改革、公安、卫生健康、教育、人社、民政、财政、统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推动规划任务顺利实施。推进部门工作协同,破解影响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跨领域、跨部门难题。

第二  加强人口服务管理

完善人口服务管理机制。整合各部门人口相关信息与服务资源,依托“津心办”政务服务平台和基层综合服务设施,推动出生、户籍、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完善户籍管理,优化积分落户,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落实“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流动渠道。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推动完善人口服务和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强化人口服务法治支撑。

第三节  加强人口动态监测预测

强化人口动态监测预测。推动跨部门数据共享,推动人口基础数据信息化建设迭代升级,动态整合人口出生、死亡、婚姻、迁移等核心信息。在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基础上,监测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情况,研究探索构建全面人口动态监测体系,健全动态监测机制。构建人口预测模型,加强人口预测和趋势研判。

加强外部要素影响评估。拓宽人口基础数据在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应用场景,在重大经济社会政策决策评估时统筹考虑对人口发展的影响。密切监测人口变动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重点外部要素的关系,为促进人口与各要素协调发展、维护人口安全提供支撑。

第四节加强规划实施动态评估

建立规划动态评估与反馈调整机制。加强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期末全面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优化财政投入、调整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依法公开规划实施进展和监测评估结果,畅通群众意见反馈渠道。大力开展人口国情宣传,引导群众树立健康婚育观、积极老龄观和科学人口观,营造利于规划实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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