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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京雄高速公路支线义和庄枢纽至京港澳高速段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6-08-13 | 原文链接 | 河北省人民政府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你们《关于京雄高速公路支线义和庄枢纽至京港澳高速段设站收费及核准收费期限的请示》(冀交公〔2026〕117号)收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京雄高速公路支线义和庄枢纽至京港澳高速段建成后,设置义和庄收费站,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自开始收费之日起,收费期限15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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