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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转发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17 | 原文链接 |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卫生健康委转发市人社局关于开展

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疾控局,委直属各单位:

现将《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6〕334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市卫生健康委系统2026年度其他系列或专业(不含卫生系列、卫生事业管理研究专业、医学研究专业)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

各单位应按照市人社局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要求,及时指导申报人关注各评委会发布的2026年度职称评审方案,按照各系列(专业)评审标准、申报材料、时间安排等要求,组织申报人员自8月31日(星期一)9时起登录职称评审系统,进行在线填报。

经单位审核后,开展推荐工作,对推荐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材料需以图片方式留存备查,并在职称评审系统中上传。

二、材料提交

各单位须严格落实各评委会截止接收材料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将推荐人员信息通过职称评审系统提交审核,并将《2026年度委系统非卫生系列职称评审推荐人员名单》(附件1)、《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报告》(附件2)、《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备案表》(附件3)盖章PDF版,于10月12日(星期一)前报送市医学考试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在职称推荐过程中,要严格把握政策要求、适用范围、解释口径,要积极协助申报人员及时进行网上填报,确认各评委会是否接收申报材料,同时要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严格按照个人申报、材料审查、考核推荐、单位公示等程序开展工作。

(二)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人员岗位情况、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把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确保推荐工作程序公开合法、结果公正合理。

(三)各单位要提示专业技术人员警惕“代办服务”“内部渠道”“保过承诺”等虚假宣传,依法合规申报职称,防止少数社会机构以“代办职称”为名设置合同陷阱骗取钱财。

附件:1.2026年度委系统非卫生系列职称评审推荐人员名单

2.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报告

3.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备案表

2026年8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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