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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6年度紧缺人才和区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25 | 原文链接 |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6年度紧缺人才

和区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项目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医疗机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26〕233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关于印发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和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科教教育便函〔2024〕125号),为进一步提高紧缺专业人才和骨干专科医师服务能力,加强卫生健康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我市2026年度紧缺人才培训和区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项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紧缺人才培训项目临床医师(麻醉专业,康复专业)。招收对象以区级医疗机构临床医师为主,需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二年以上的临床执业(助理)医师。来自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学员,可适当放宽招收条件。

(二)紧缺人才培训项目临床药师。招收对象为各级医疗机构药学部门从事药剂工作的药师,需具备临床药学、药学、药理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物化学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临床药学专业人员应有在医疗机构药学部门从事药剂工作1年以上经历;其他专业人员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药师(不含中药学)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药学部门从事药剂工作的药师,具备药学、药理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物化学专业的全日制大专学历人员,有从事药剂工作2年以上经历,并已取得药师(不含中药学)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参加临床药师(全科专业)培训。

非上述专业但确有培训需求的人员,具有从事药剂工作5年及以上经历,并已取得主管药师(不含中药学)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参加临床药师(全科专业)培训。

(三)区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呼吸与危重症医学、心血管病学、妇产科学、超声诊断学、重症医学、普通外科学、神经外科学、精神科8个专业)。招收对象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的区级医院临床执业医师。来自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学员,可适当放宽招收条件。

二、培训基地及招收人数

项目

基地

专业

人数

紧缺人才

培训项目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麻醉

1

天津市环湖医院

康复

3

临床药师项目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抗感染药物、肿瘤专科、呼吸内科、ICU、内分泌、抗凝治疗、心血管内科、全科

10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抗感染、肿瘤、消化内科、内分泌、全科

6

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

疼痛

1

天津市环湖医院

全科

1

天津市胸科医院

心血管内科、抗感染药物、抗凝治疗

4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

小儿用药、全科

2

区级医院骨干

专科医师培训

项目

天津市胸科医院

呼吸与危重症医学

1

心血管病学

1

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

妇产科学

2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超声诊断学

1

天津环湖医院

神经外科

1

天津市南开医院

普通外科学

1

重症医学

1

天津市安定医院

精神科

2

三、学员报名及招收

为进一步满足基层培训需求,推动建立学员和培训基地双向选择机制,本年度招生工作仍分为两个阶段。

(一)紧缺人才和骨干医师报名(除临床药师专业):第一阶段学员于2026年8月25日至9月15日期间登录“培训统筹管理平台”(https://pxtc.chinacpd.cn)自主填报两档志愿。第二阶段为各基地批量上传学员阶段,基地可自主开展招生工作,将招收的学员批量录入系统,该阶段时间为9月17日至9月30日。

(二)临床药师类别学员通过“中国医院协会临床药师培训信息平台”(http://ntbcp.drugsafe.cn/program/index.php)填报信息。学员填报信息时间为2026年8月22日至9月7日,第一志愿录取时间为9月8日至9月10日,第二志愿录取时间为9月11日至13日,后期会根据招生需求陆续开放多个招生批次至9月30日截止。

四、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采取临床实践培训和线上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临床实践培训需脱产培训12个月。

(一)线上学习。学员可登录“中国继续医学教育网”(https://www.ncme.org.cn)参加线上课程学习(含公需课与专业课)。

(二)临床实践培训。学员进入培训基地,学习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并到相应科室进行临床实践。

五、培训考核

参培学员在完成项目实施方培训大纲和培训任务后需提交一篇自评总结材料,培训基地审核后报名参加结业考核。

考核合格人员视同完成本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习任务。为切实减轻学员培训负担,各基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为参加培训并考核学员提供进修证明。

六、其他事项

(一)各培训基地按照培训大纲和培训任务要求,结合学员能力水平,制定个性化教学计划,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基地要加强师资带教激励机制,在进行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应结合带教任务和质量给予适当倾斜。

(二)请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学员派出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本区、本单位医疗服务工作情况,按照培训要求组织选送培训学员,确保学员参加培训期间的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保障学员合理待遇;对结业返岗学员做好使用激励,促进医务人员学有所用,不断提升岗位胜任力。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部    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 科教处

白雪

63081053

紧缺人才

培训项目

麻醉专业

董贝贝

60361523

康复专业

崔立玲

59065601

临床药师项目

耿春梅

23628986

骨干专科医师

培训项目

呼吸与危重症医学

心血管病学专业

浦雪

88185164

妇产科学专业

李姗姗

58287905

超声诊断学专业

张洁

60364075

普通外科学

重症医学专业

王文锐

27435008

神经外科(环湖医院)

刘淑玲

59065828

精神科

王勇

88188856

 

附件:天津市2026年度紧缺人才和区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2026年8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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