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6年登记备案事项、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及被抽查经营主体名单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等有关法规规定,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做好2026年经营主体登记备案事项和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相关安排,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于2026年9月1日起对部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备案事项和公示信息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
本次抽查任务就《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6年版)》中“登记备案事项检查”和“公示信息检查”两个大类中的事项开展检查,抽查名单详见附件。其中“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检查2025年度年报及补报年报信息(包括公示信息和不公示信息,不包括海关信息、统计信息、社保信息和外商投资企业信息等);“即时公示信息”检查自2014年10月1日以来企业其他应公示信息公示情况。
对于大型企业须核查是否存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的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形和涉及该情形的合同数量、合同金额。本次核查还将从大型企业的相关供应商、承建商、承接商等乙方单位(应符合中小企业认定)中抽取2户进行核实,由乙方单位填写《大型企业是否存在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形确认书》予以确认。
依据《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办法》等规章要求:各类经营主体企业应当配合,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根据检查需要提供会计资料、审计报告、行政许可证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场所使用证明等相关材料。对于“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的经营主体,依法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对于“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经营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附件:1.2026年度滨海新区大型企业抽查对象清单;
2.2026年度滨海新区补报年报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清单;
3.2026年度滨海新区认缴资本异常经营主体抽查对象清单;
4.2026年度滨海新区年报资产状况零填报经营主体抽查对象清单;
5.2026年度滨海新区报刊亭经营主体抽查对象清单
6.2026年度滨海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抽查对象清单
7.2026年度滨海新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抽查对象清单
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