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兴建筑劳务(天津)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于汝友(身份证号:372428********1836)于2026年08月01日向我局提交了停工留薪期确认申请,因你单位拒不出具停工留薪期,我局于2026年09月02日依据《天津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作出编号为:S112022120260191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在直接、邮寄等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