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天津市防洪抗旱条例》有关规定和《市防办关于2026年下汛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水情及天气情况,区防办定于9月15日24时起防汛转入日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于近年来我区局地强对流天气多发频发,时空分布不确定性增大,各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持续关注汛后天气动态,遇突发强降雨天气,第一时间启动预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汛措施,全力做好非汛期排水除涝工作,确保我区安全。
二、各单位要开展汛后工作检查、复盘总结,并结合汛期降雨防范应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三、各物资管理单位在下汛之后要及时补充消耗物资,保养、检修防汛装备、设备,确保物资能够正常使用。
南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9月14日
(联系人:王泽春、梁硕;联系电话:58578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