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审核<孙传芳旧宅(泰安道17号)勘察修缮加固设计方案>的请示》(津和文旅〔2026〕2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一、对设计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深化二层木结构悬挑平台的加固设计,补充工程做法说明及相关要求。楼梯大厅二层木结构悬挑平台悬挑梁加固作法应按照不同节点形式补充有针对性的加固作法详图。悬挑平台处斜梯梁不宜采用悬挑钢梁进行加固,应结合支顶回位后对斜梁变形检查的情况,必要时可采取侧面增设夹板的方式进行加固。加固后的悬挑平台应补充必要的荷载约束要求,避免后期使用过程中的再次损坏。
(二)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补充文物保护区划图,进一步加强对屋面局部防水的处理。按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图要求深化设计图纸,细化修缮及加固工程量,并补充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措施及相关要求。
二、请你局按照上述意见,组织有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方可实施。项目实施前,开工情况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必要时应采取临时可逆的保护措施,确保文物安全。
三、施工过程中你局须加强监督与管理,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人员、文物安全。工程竣工后,请按照有关要求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并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此复。
2026年9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