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图解:一图读懂“高新区博士后工作一类事”
为深入落实国家、天津市关于推进政务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一类事”集成改革工作要求,持续推动人才政务服务提质增效,聚焦博士后人才引、育、留、用全生命周期服务场景,整合博士后领域高频关联服务事项,构建集成化、规范化、常态化服务模式,打造特色人才服务改革标杆。结合高新区博士后工作发展实际,人社局会同政务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区内用人单位、博士后人才办事实际需求为根本导向,依托政务服务“一类事”改革工作理念,统筹整合博士后全生命周期全链条关联服务事项,按照事项办理属性划分为常态化即时办理、上级统筹批次申报两类服务场景,建立“统一受理、分类报审、精准报送、全程帮办、统一反馈”集成服务运行机制。通过实行政策一次性告知、统一办事标准、集成服务资源,切实解决企业和人才重复咨询、申报流程繁琐等问题,实现博士后相关业务“一类集成、分类办理、全域覆盖”。同步将本事项纳入高新区政务服务特色“一类事”事项清单,进一步提升高新区博士后人才服务综合效能,优化区域高层次人才发展营商环境。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天津滨海高新区行政管辖范围内各类企事业单位,以及全区所有博士后人员。办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人员进出站备案、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各类人才资助申领等博士后全生命周期相关业务。
三、一类事集成事项清单
紧扣博士后人才全生命周期发展各阶段业务需求,梳理归集8项高频关联业务统一纳入“博士后工作一类事”集成办理范围,全部事项受理、审核、申报统筹由人社局负责,按照业务办理规则实行分类管理、精准办理。
(一)常态化即时办理事项(全年常态化受理)
本类事项无需等待上级主管部门发布专项申报通知,全年开放受理通道,人社局实行即时受理、即时审核、即时流转,随报随办。
1.博士后进站申请及备案;
2.博士后出站申请及备案。
(二)上级统筹批次申报事项(依托上级工作部署集中组织申报)
本类事项无固定申报时限,根据天津市人社局、滨海新区人社局年度工作安排组织实施,待上级主管部门正式印发申报通知、开放线上申报端口后,由人社局统一开展材料归集、初审上报,严格遵照上级规定时限完成全流程办理。
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总站、分站、创新实践基地)设立申报;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面上资助、特别资助、天津联合资助);
3.天津市博士后创新岗位申报;
4.博士后出站留高新区工作资助申报;
5.民营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建站资助申请;
6.滨海新区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建站资助申请。
四、核心工作原则
(一)一类集成、分类施策
统一归集博士后引、育、留、用全生命周期全部关联业务,整合形成“博士后工作一类事”专属服务场景;依据事项办理模式差异,区分常态化即时办理、上级统筹批次申报两类业务类型。
(二)依规报送、据实提报
人社局严格对照各级博士后业务申报管理规范和工作要求,分类制定标准化申报材料清单。针对具备时效限制的申报材料实行专项归集、按需报送,确保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精准。
(三)规范高效、动态优化
人社局严格执行国家、市、区各级博士后管理政策法规,结合上级申报时间节点、政策文件更新动态迭代优化办事流程,保障常态化业务即时办结、批次申报业务按期办结。
五、工作要求
(一)编制标准化办事服务规范
由人社局牵头编制《天津滨海高新区“博士后工作一类事”办事指南》,围绕博士后全生命周期各环节业务,逐项明确办理政策依据、准入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分类办理流程、咨询渠道、线上线下报送途径等核心内容。细化两类事项差异化办理标准,形成统一清晰、规范完备的办事指引,全面提升博士后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推行全程专员帮办暖心服务
由人社局建立博士后专属服务专员全程帮办工作机制,紧扣博士后进站、在站科研攻关、出站留区发展全生命周期服务需求,面向重点科创企业、重大科研项目博士后团队提供“一对一”定制化精准服务,靶向破解企业、博士后办事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持续提升用人单位与博士后人才办事获得感、满意度。
(三)常态化归集报送改革工作成果
人社局、政务办共同提炼形成标准化优秀改革材料,按照上级政务服务主管部门工作部署及时报送,并将本项改革纳入高新区标志性特色“一类事”改革成果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