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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津滨环罚202680号
发布时间:2026-05-29 | 原文链接 | 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相对人名称:天津环渤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764348197P

法定代表人:王宝顺

主要违法事实:化学品生产企业未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及第二款

行政处罚结果:处以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滨环罚〔2026〕80号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决定作出日期: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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