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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9902)
公示公告
市级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涤除住所信息行政处理决定书 当事人:天津西青琥祥阔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1MAG1Q2X39A法定代表人:兰虎列住所: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才智道4号智臻园6-1-1702                                                                      经查,你公司于补交期限届满前未补交住所客观存在且依法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材料(提交的材料不能证明住所客观存在且依法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根据《天津市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涤除你公司住所信息并向社会公示。                                                                                                                                                                                          你公司接到此决定书后,应于五日内将营业执照正副本缴回我局,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的,我局将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营业执照作废。你公司如不服本行政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联系部门: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22-23980079(印章)                       2026年4月23日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所涉主体,一份送交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机构,一份存档。
2026-04-24 | 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法规
市级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宁河区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天津市宁河区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5日(此件主动公开)天津市宁河区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新部署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全力打造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持续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健康保障,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紧密结合宁河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借鉴三明医改成功经验,促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协同发展与治理现代化。持续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区级和基层医疗机构的运行保障,推进薪酬制度“三个结构调整”,探索编制统筹管理、优化保障工作机制,支撑公立医院实现高质量进阶。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区域均衡配置并向基层延伸,加速紧密型区域医共体建设,健全分级诊疗制度,打造“覆盖面广、功能完备、服务优质、管理精细、中西医融合、数字化赋能”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强化人才支撑,创新服务模式,完善保障措施,整体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与群众健康水平。项目执行期为2026至2027年,划分为“优化筑基”与“攻坚提质”两个阶段:2026年(优化年)着重基础建设与机制落实,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三个结构调整”的具体实施细则;构建编制统筹管理、优化保障的实操流程,确保人员配置与医院功能定位、服务需求相匹配。开展基层医务人员技能培训,覆盖率达80%以上;推动统一诊疗平台覆盖85%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启动数智化健康信息平台和远程医疗平台建设;加强医疗费用控制,推进医养结合与健康教育工作,夯实运营管理基础。2027年(攻坚年)聚焦成果转化与服务体系完善,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全区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改造全覆盖,中心卫生院配齐专用设备并建立校准维护制度;推动乡镇卫生院特色专科全覆盖,确保专科门诊量占比不低于30%,增强多学科协作;构建24万宁河家医签约居民个人健康档案,达成家庭医生签约及慢性病规范管理目标;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提高群众就医满意度,建成高效整合、优质可靠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二、重点任务围绕基层服务标准化、数智健康一体化、区域协同高效化、治理效能精细化、涉农医疗特色化五大核心维度,计划实施“1359”行动,即锚定打造全国涉农地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标杆“1个总目标”,紧扣聚焦诊疗能力跃升、聚焦提质控费增效和聚焦健康数智赋能“3个聚焦”,以“5大标杆行动”为牵引,实施“9项重点任务”。(一)明确发展方向,加强政策衔接与落实项目一:夯实党政主导责任1.构建高效统筹机制。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医改工作,建立医改任务台账与季度督导机制;强化财政投入保障,确保财政投入有序增长,加强区和基层医疗机构运行保障。探索建立天津市宁河区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卫健工委),负责医改关键工作统筹、重大医改文件统一提交区委常委会,动态监测医共体党委决策执行成效等工作,推动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深度促进医疗、医保及医药协同发展与治理。2.健全协同推进机制。明晰各部门权责范围,具体界定区卫健委、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区委编办等部门在公立医院改革、资源统筹、资金保障、医保支付及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的职能分工。由区卫健委建立联合督查与考核医共体建设工作的评估制度,破除部门之间的职能壁垒,推行卫生健康与医保部门科级人员交流任职等机制,推动医疗、医保、医药政策协调一致、同步实施,切实增强“三医”协同效能,确保各项改革举措高效落实。3.加强政策衔接与落实。依据国家及市级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政策要求,结合宁河实际,完善《宁河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充分调研培训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破解本区机制建设堵点难题,持续优化医共体运行模式,将三明医改经验、分级诊疗、智慧医疗、人才保障等重点任务及市级绩效指标转化为具体措施,明确各项措施的完成时限、责任主体与数据标准,确保国家与市级政策在宁河区落地见效。(责任部门:区委编办、区卫健委、医共体、区医保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项目二:推动“三医”信息互联共享1.强化跨部门信息互通与政策协同。重点围绕居民的健康指标和外出就诊数据,以宁河区居民健康信息平台为底座,整合卫健部门的公卫信息、医保部门的就诊信息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药械追溯信息,打破数据壁垒,建立数据分析模型,常态化监测关键指标运行,并根据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监测重点,为开展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提供有效支撑。2.落实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保基金的战略购买和导向性作用,细化科室成本核算,优化成本控制流程,减少不合理检查检验和药品耗材使用,通过提升服务效能,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降低患者就医成本。强化医院党政班子对成本管控与效能提升工作的统筹领导,建立每月专题研判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改革推进中的难点问题,确保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各项要求落地生根,助力公立医院在控费与提质之间实现平衡,为宁河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3.基于宁河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消除各系统间的壁垒,加强业务协作,推动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提供一站式结算与便捷服务,实现电子健康档案与病历的互通共享,建立药品医疗器械全流程追溯体系,同时强化数据驱动的监管机制,确保数据安全与合规性。(责任部门:区卫健委、医共体、区医保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二)贴近基层实际,关注实施效果,夯实服务体系基础项目三:优化基层首诊与上下联动机制1.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运行保障。着力破解软硬件瓶颈,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重点补齐门诊、急诊抢救、康复、中医馆、预防保健等关键科室短板,全面按照“六室一中心”(全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急诊抢救室、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标准优化功能布局,配齐急救床、心电图机、B超、血常规分析仪等基础诊疗设备,打通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衔接壁垒,实现常见病诊疗、急诊处置、慢病管理、预防保健一体化运行;从硬件布局、科室设置、基础配套等方面筑牢基层医疗机构平稳运行的核心根基。2.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效能。为中心卫生院增配小型CT与康复理疗设备,提升常见病精准诊断和突发急症急救能力;推进宁河区安定医院专科能力提升,配备经颅磁、心理CT等专科设备,强化精神心理疾病诊疗能力。实现村卫生室设备全覆盖,为172家村卫生室配齐静态心电图、血压计、血糖仪等基础器械,打通基层医疗服务“最后一公里”。分批实施改革,2026年底前完成10家基层卫生院和86家村卫生室的设备配置,2027年底前全面完成所有机构设备投入使用。3.提升基层医务人员专技能力。实施“基层人才培育计划”,通过培训、进修、带教和招聘等方式,解决人才短缺与能力不足问题。一是招聘补充人员,2026—2027年调整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才比例,重点补充儿科、妇科、口腔科等空缺岗位,优化人才结构;二是开展专项培训,依托市第三中心医院、市肿瘤医院及医共体总院设立培训基地,开展全员技能培训,重点包括常见病诊疗、急诊急救、慢性病管理、中医适宜技术、传染病防控等,实现培训全覆盖;三是建立驻点带教机制,由区级医院选派骨干医师分区域驻点基层,每家基层不少于2人,驻点时间不少于6个月,开展坐诊、查房、病例讨论与技术指导,帮助提升临床能力,2027年底实现全覆盖;四是激励学历与职称提升,制定激励政策,对取得更高学历或晋升职称人员给予绩效奖励,拓宽晋升渠道,稳定基层队伍,2027年底前政策落地见效。4.优化编制保障。建立公立医院编制动态调整机制,依据实有床位数、服务人口数量、业务规模及人才需求情况,定期评估编制供需状况,盘活用好现有编制,精准保障。全面统筹调剂闲置编制资源,建立宁河区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周转池,设置50个周转名额,重点用于引进高层次与紧缺专科人才,动态调配医共体内医院编制资源,2026年底前完成周转池设立;强化与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建立定期调度工作机制,将编制保障情况与医院发展规划、绩效评价结果相挂钩,确保编制资源向临床一线和关键岗位倾斜,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5.推进薪酬制度改革。深化薪酬制度“三个结构调整”,一是优化医共体内薪酬分配,倾斜奖励性绩效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及基层服务岗位,对参与家庭医生签约等工作的人员给予额外激励,提升基层医务工作者薪酬水平。二是建立医共体薪酬统筹机制,打破区级医院与基层机构的薪酬壁垒,实行总额控制下的内部统筹分配,根据服务量、满意度等指标动态调整薪酬,引导人才下沉,促进资源均衡。三是完善绩效挂钩考核体系,将基层首诊率、双向转诊成功率等指标纳入考核核心,权重不低于30%,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职称晋升等挂钩,激发医务人员服务基层的内生动力。(责任部门:区卫健委、医共体、区委编办、区医保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项目四: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1.明确机构职能定位。健全三级医疗机构联动协作机制,以深度推进分级诊疗工作为抓手,全面提升区域整体诊疗服务能力和病种精细化管理水平。市级合作医院(市第三中心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市肿瘤医院、市儿童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安定医院、市眼科医院等)充分发挥技术引领与人才集聚优势,重点对口帮扶区级医院做强专科实力、提升急危重症救治水平,针对性补齐眼耳鼻喉科、外科、肿瘤、儿科、护理等薄弱领域服务短板。深化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常态化派驻专家团队驻点指导,牵头开展疑难病例多学科会诊、复杂手术示范带教,破解区域专科诊疗瓶颈,为下级医院提供坚实技术后盾。医共体总院锚定区域医疗核心枢纽定位,同步履行对基层医疗单位的常态化技术指导、骨干人才定向培养职责,统筹调配下属分院人力、财力、物力各类资源,实行一体化运营、同质化、精细化管理,做好上下转诊的关键衔接,将医共体外科、肿瘤、儿科等薄弱专科诊疗量同比提升25%以上,急危重症救治成功率提升至98%以上。2.加强重点专科建设。聚焦急危重症和“一老一小”健康服务,建设区域医疗中心。支持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宁河医院(宁河区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做强脑病、心血管等重点专科,担当全区中医药服务龙头。结合群众就医需求和市属合作医院技术优势,重点建设肝胆外科、内科(慢性病方向)、儿科、中医科四个区级重点专科,力争2027年底在原有市级重点专科基础上,再提升1—2个专科达到市级重点水平。具体包括:肝胆外科依托市第三中心医院国家级重点专科,成立宁河区肝胆疾病防治中心,配备专用诊疗设备,提供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流程服务,年接诊不少于5000人次,完成复杂手术不少于100例;内科(慢性病方向)组建精细化管理团队,引入智能管理系统,规范开展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等慢性病管理与干预,年管理患者不少于1万人次;儿科联合市儿童医院,加强人才与设备投入,医共体总院设立儿科急诊与儿科ICU,提升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及急危重症诊疗能力,以便利区域内群众就医。3.加强人才引育留用。实施“区级人才提升计划”,通过引进、培养和激励措施,建设高素质医疗人才队伍。2026—2027年,每年引进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不少于3人,重点补充肝胆外科、儿科、精神科、重症医学等紧缺专科;加强本土人才培养,每年选派不少于20名区级骨干医师至市第三中心医院、市总医院、市肿瘤医院、市儿童医院等机构进修,学习专科技术和管理经验;建立“名师带徒”机制,由市级专家和区级骨干带教青年医师,2027年底完成首批带教任务,累计培训基层医务人员不少于100人次,累计培养5-10名人才。4.提升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优化诊疗流程,推行“一站式”便民服务,简化挂号、就诊、检查、取药环节,实行预约挂号和分时段就医,将患者候诊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完善医疗核心制度,定期开展质量督查和病例评审,规范诊疗行为,减少不必要检查、不合理用药,提升服务安全与质量。推进医院人文建设,开展医患沟通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人文素养,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回应患者诉求,改善就医体验,2027年底区级医院门诊患者满意度达到95%以上,住院患者满意度达到96%以上。5.增强区域协同救治能力。医共体总院整合优质资源,完善心电、检验、影像、病理、消毒等区域共享中心,实现基层检查、区级会诊的上下联动机制。重点加强胸痛、卒中等五大急救中心建设,将胸痛患者的D-to-W时间控制在90分钟以内,卒中患者的静脉溶栓时间缩短至60分钟以内。确保危重孕产妇、儿童及新生儿救治成功率超过98%,提升急危重症患者的区域内救治率至95%以上。畅通上下转诊机制,构建“共享化、高效化、全覆盖”的“五大中心”服务体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倾斜,深化与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合作,依托其卒中防治中心,推动诊疗技术和资源向下延伸,构建“预防-筛查-诊断-救治-康复”全流程脑卒中防治体系,优化患者转诊闭环,提高区域卒中救治成功率。加强中心能力保障,为“五大中心”配置专用设备和专业队伍,选派总院骨干医师担任中心负责人,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中心运行考核机制,将服务覆盖率、远程工作量、救治效率、降低成本支出等纳入绩效评价,确保中心高效规范运转,打通急危重症救治“最后一公里”。6.构建居民健康画像。依托天津市医保局数据库,整合区内公立医疗机构的电子病历、健康档案、慢性病管理等数据,形成“医保+医疗”双源数据集合。建立“基础库+主题库”分层架构,基础库存储就诊记录与健康档案,主题库按人群分类如儿童健康、慢性病管理、老年健康等;为居民构建“基础信息+诊疗轨迹+健康管理+扩展信息”的全生命周期健康画像,通过应用家庭医生IOT设备和后台质控管理,实现患者历史就诊信息的精准推送,将家庭医生、村医上转患者率提升15%,签约居民满意度提升5%。(责任部门:区卫健委、医共体、区医保局)项目五:提升公立医院运行管理水平1.加强现代医院管理。一是建立以流程管理为核心的精细化运营体系。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宁河区卫健委牵头,联合区医院及各院领导,组织临床、医技、行政后勤等部门成立公立医院运营管理团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完善运营管理体系。依据医院战略规划和年度目标,全面梳理患者从门急诊到住院、出院随访的全流程,以及药品、耗材、设备、资金等核心资源流转支撑流程,优化流程设计,提升院内流转与区域协同效率。区卫健委设立“首席运营官”,与市环湖医院深度协作,聘请市公立医院运营管理行业专家分析宁河区属医院高质量发展难题、探索运营路径,并邀请天津市及全国专家分享先进经验,凝聚全区健康管理“一盘棋”共识。推广区医院精细化管理经验,每年遴选2-4家基层卫生院重点扶持,明确流程优化任务与目标,运用跨职能流程图、价值流图等工具可视化流程步骤、责任部门、环节耗时与资源投入,持续改进风险、质量、成本、时间及患者/员工满意度等核心指标。二是实施全面预算管理,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推行全成本核算,加强预算调整审批,开展降本增效行动,控制药耗占比,实现百元医疗收入消耗卫生材料费降低5%以上,医共体总院平均住院日缩短至6天以内,2026年底前完成运营管理中心建设并实现精细化管理,2027年全面进入数据驱动、精准赋能的规范化运营新阶段,通过统筹资源配置、优化运营流程、强化绩效管控,实现医共体运营成本同比下降15%、资源配置效率提升30%、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效能显著提高,为区域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三是提升治理能力,组织管理人员外出培训,区医院试点“运营助理”制度,为重点科室配置运营助理,优化流程、提升效率;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治理评估,形成整改报告,持续改进管理,2027年底完成评估与整改;四是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健全医疗核心制度、财务、药耗、人才管理等制度,规范运营管理,提升治理规范化水平,2026年底完成制度修订,2027年底全面实施。2.加速区域运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基于宁河区的社会背景、政策环境、人口结构与经济变动,构建智慧运营分析系统,建立数据分析模型,定期分析医共体运营、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保等数据,生成运营报告,为管理决策、资源调配和绩效考核提供数据支持,2027年底前完成模型构建与试运行;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推进病种成本效益评估、医疗设备投资回报分析、人力资源配置模拟优化、医保资金风险预测等工作,持续监测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和医生绩效等核心指标,压缩非必要管理支出。力争到2027年底,推动宁河区实现收支平衡的公立医院比例等关键指标显著提升。3.完善医共体考核监管机制。修订《宁河区紧密型医共体考核办法》,构建“考核-激励-整改”闭环管理体系,将考核重心转向“专家下沉频次、转诊合规率、远程服务覆盖率、基层门急诊占比、医疗质量同质化、慢性病管理效果”等维度。自2026年年底起,每年开展医共体年度考核。对考核成绩突出的单位,奖励额度上浮20%;连续两次未达标的单位,暂停其成员资格并责令限期整改。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强化公众监督,推动医共体实质化运行,确保在2027年底前完成规范化建设目标。建设综合监管系统,对医共体诊疗行为、医疗质量、费用、药品耗材使用、医保基金等重点环节进行智能风险预警与违规监测,针对过度检查、不合理用药、违规收费等问题及时预警并核查,规范医疗行为,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责任部门:区卫健委、医共体、区财政局、区医保局)(三)构建有序就医格局,增强区域健康治理效能项目六:建立高效协同的分级诊疗体系1.推动分级诊疗服务提质升级。一是优化分级诊疗信息平台,强化双向转诊、远程会诊与预约挂号功能,实现区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在远程会诊、影像诊断、检验结果互认及培训等方面的全面贯通。到2027年底,远程医疗服务人次较2026年增幅不低于25%。二是提升智慧门诊服务水平,在区级医院及所有基层卫生院普及电子就诊卡、自助挂号、缴费和报告打印服务。区级医院全面推行“无接触式就诊”,基层机构实现“一站式自助服务”,缩短患者候诊时间,2027年完成全覆盖。三是推广AI辅助诊疗系统,为分级诊疗落地提供技术支撑,在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内科、外科、儿科等科室应用AI辅助诊断工具,提高基层医生对常见疾病的诊疗准确率,构建“基层首诊便捷、区级精治高效、上下转诊顺畅”的区域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区域医疗服务均等化、规范化水平,2027年底覆盖全部基层医疗机构。  2.健全双向转诊闭环管理机制。依托分级诊疗信息平台,出台《宁河区双向转诊实施细则》,明确转诊标准、流程与时限,构建“基层首诊不达标可上转、区级病情稳定可下转”的闭环体系。设立专职转诊联络岗,每所基层医疗机构至少配置1人,区级医院开设转诊专用窗口,实现转诊申请、病历共享、检验互认与预约全程线上无缝对接,转诊响应时间压缩至30分钟以内。建立健全转诊激励与约束机制,对积极落实转诊工作要求的医生给予绩效激励,对未履行首诊责任或违规转诊的单位及个人实行考核扣分。与市属合作医院共同完善转外就医管理体制机制。至2027年底,基层上转规范率达到95%以上,区级下转率较2025年提升25%以上。3.深化医共体一体化运营管理。全面推行宁河区“1+N+17”医共体模式,实行人力资源、财务物资、药品耗材、医疗设备、信息平台、质量控制和绩效评估“七统一”管理。由医共体总院统筹医共体内人员调度,实施医师轮岗制,区级医生每年基层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基层医生年度进修培训不少于3个月。统一医共体医疗服务质控标准,设立质量控制中心,每月开展基层质量督查,每季度发布质控报告并跟踪整改,确保医共体服务同质化。4.促进基层特色专科建设。整合贯通全区医疗卫生服务资源,依据“一核两心三圈”区域医疗规划,以芦台街、桥北街为核心区域,分别打造七里海、丰台、潘庄三大医疗圈,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差异化发展特色科室,实施“一院一特色”策略。推动七里海分院在保障基础医疗的基础上注重慢病管理,与区民政局合作共建康养及安宁疗护业务。依托市、区级医院支持,到2027年底每所基层卫生院至少建成1个特色专科,特色专科门诊量占比达到30%以上。(责任部门:区卫健委、医共体、区民政局)项目七: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体系1.深化妇幼健康服务整合。推动区妇幼保健中心与区医院妇产科、儿科、新生儿科的资源协同,构建“预防—医疗”一体化服务模式。区妇幼保健中心侧重孕前保健、孕产期筛查及儿童保健服务,区医院重点负责高危孕产妇与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儿童常见病诊治,双方实现信息共享与资源联动,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质量,有效降低孕产妇及新生儿死亡率。持续实施儿童青少年健康促进“五健”行动计划(2026—2030年),将相关健康筛查纳入全区公共卫生服务统一管理。2.强化重点人群健康全程管理。整合区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资源,为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慢性病患者和残疾人等群体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套餐。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年度免费体检、季度随访、慢性病规范化管理及中医药健康指导,对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上门体检、康复护理及安宁疗护服务,2027年底前老年人健康管理规范率达到71%以上。完善孕产妇和儿童健康全程服务链,覆盖婚前检查、孕产期保健、分娩服务、产后康复与儿童系统保健,孕产妇和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分别达到98%和97%以上,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100%。对慢性病患者实施分级分类管理,低风险人群以家庭医生团队管理为主,中高风险人群实行区级与基层协同管理,推广应用智能穿戴设备实现远程监测,持续提升规范管理率,2027年底实现阶段性目标。3.推动多病共防与早诊早治。围绕区域高发慢性病和地方病,制定标准化防控路径,开展全民健康筛查与早期干预。2026—2027年每年为30~70岁人群提供“四病五癌”免费筛查,年度筛查不少于5万人次,建立统一健康档案,对筛查阳性者实施规范随访与干预,2027年底重点疾病早诊率达到60%以上。强化传染病防控,健全医共体内联防联控机制,基层医疗机构负责早期发现与报告,区级医院承担诊疗与救治,区疾控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和应急响应,定期组织演练并保障应急物资储备,2027年底完成基层传染病防控能力标准化建设。加强健康教育与促进,组织专业团队深入社区、乡村、学校和企业开展健康讲座、咨询与义诊活动,2026—2027年每年不少于120场,发放健康教育材料不少于10万份,设立公共卫生健康门诊,全面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027年底实现预期提升目标。4.扩大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构建“居家-社区-机构”三级医养融合服务网络。在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试点设置医养结合床位,配备专业护理与康复设备,面向养老机构及居家失能老人提供健康评估、医疗诊疗、康复护理与安宁疗护服务,2027年底完成试点建设并逐步推广至全部中心卫生院。拓展居家医养服务范围,组建全区覆盖的专业化居家护理团队,提供换药、导尿、压疮护理、康复训练等12类服务,推行“互联网+护理服务”,支持线上预约与上门服务,2027年底实现居家护理服务全覆盖。加强医养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与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合作开展培训,2026—2027年每年培训不少于80人,重点提升老年慢性病管理、基础护理与安宁疗护等专业技能,2027年底实现所有从业人员持证上岗。5.优化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整合基层全科医生、公共卫生医师、护士、中医药人员及专科医生等资源,组建结构多元的家庭医生团队,积极引入区级专科医师、健康管理师及市级专家参与,为签约居民提供专科咨询与转诊指导,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建立家庭医生服务绩效考核机制,将签约率、规范管理率与居民满意度纳入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与绩效分配直接挂钩。持续扩大签约服务覆盖范围并提升服务质量,2026年常住人口签约率达到41%,重点人群签约率超过70%;2027年分别提升至43%和72%。6.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完善“基础服务包+个性化服务包”模式,基础包包括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健康教育和转诊指导等免费项目,个性化包提供中医理疗、慢性病精细化管理、上门护理、健康体检等增值服务,居民可根据需求自主选择。针对失能、独居老人、残疾人及80岁以上高龄人群,开展上门或面对面随访,增加服务频次,利用手持终端监测血压、血脂、心率等指标,制定个性化健康管理方案,实施定期随访与干预。7.完善家庭医生激励政策。优化家庭医生绩效考核制度,将履约质量、慢性病管理效果和居民满意度作为核心指标,对绩效优秀的团队给予奖励,资金可从医保结余和财政补助中统筹安排。扩大“长处方”适用人群与病种范围,对病情稳定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签约患者,处方时长可延长至3个月,减少患者往返医疗机构频次,增强签约服务的吸引力和实效性。8.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保基金在健康管理中的战略购买作用。医共体总院强化DRG付费方式下的精细化管理,减少低标住院,降低次均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不断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打包付费改革,依据辖区患者外流数据,针对性强化与市级医院的协同合作,重点提升特色专科及薄弱专科的诊疗能力。借助精准高效的健康管理,有效降低居民发病和就医比例,推动医保基金结余持续增加,达成“患者获益、医院提升、基金长效”的良性循环。(责任部门:区卫健委、医共体、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四)激发特色动能与强化协同联动项目八:打造特色品牌,彰显宁河医改亮点1.数智医药服务创新。推进医共体中心药房升级,药事服务上下贯通。一是强化中心药房建设,优化药品采购、存储、分拣及配送全流程管理,引入智能分拣设备,实现药品精准分拣与高效配送,全面提升药房运营效率,逐步扩大服务覆盖范围,为辖区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药品保障服务。二是丰富中心药房药品供应种类至1200种以上,涵盖慢性病、常见病、专科疾病及部分急救药品,切实缓解基层用药短缺问题。三是推行线上审方、智能分拣与无人机配送服务,首批开通3条航线初步投放3架无人机,2小时内可配送至航线覆盖任一机构,后期逐步实现基层医疗机构处方统一由中心药房配送;组织81名药剂师轮岗在线提供药事服务,规范临床用药行为,减少不合理处方,达成“线上开方、送药上门”服务模式,增设前置审方,确保处方审核合格率达98%以上。四是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免费上门送药服务,2026至2027年度每年服务不少于1万人次,2027年底前完成中心药房全面升级并实现稳定运行。2.强化精神专科特色,构建三级诊疗康复网络。一是提升宁河区安定医院诊疗能力。依托天津安定医院对口协作与技术帮扶,重点发展儿童青少年精神科、老年精神科、临床心理科和睡眠医学科四大亚专科,由天津安定医院派驻专家驻诊带教、指导专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同步配齐专业人员与专用设备,设立特色门诊与专项治疗单元,力争年度服务人数同比提升30% 以上,区域精神心理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二是构建全域协同服务网络。组建精神专科下沉团队定期至基层坐诊带教,设立村级服务点,提高基层首诊比例;制定清晰转诊机制,建立“医院-社区-家庭”三级康复服务体系,确保24小时内响应转诊需求;联合多部门组建危机干预团队,每半年开展一次重点人群精神健康筛查,完善全区协同机制。三是建立分层人才培训体系。以区安定医院为核心建设培训基地,配备功能教室与教材,开展三类人员培训:基层精防医生专项培训、综合医院人员识别培训及社会工作者疏导培训,每年2次,目标培养百人专业队伍,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四是聚焦重点人群开展特色服务。面向“一老一小”推行老年精神关爱与筛查、校园心理辅导站及儿童“五健”筛查与管理;为企业提供职业心理服务,帮扶特殊群体;将心理健康筛查纳入居民及儿童常规体检,年筛查6万人次以上,建立心理健康档案;五是建设区级精神卫生线上平台,提供在线问诊、续方配送与康复指导,并为独居老人、失能居民等重点人群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个性化上门服务;六是由区安定医院牵头,联合基层机构对800名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实施规范管理(每月随访1次),形成医防融合、覆盖重点人群的宁河精神卫生服务品牌。3.推动中医服务提质增效。依托宁河区中医医院的优势中医资源,采取多项举措以提升宁河区域中医药服务水平。一是基于区域内的中医药资源,促进中医药在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及医养结合等领域的深度整合与创新。二是全面升级基层中医馆,为所有卫生院配齐中医设备,并推广针灸、推拿、拔罐、敷贴等适宜技术,确保每家机构掌握不少于10项技术,所有升级工作预计在2027年底前完成。三是组建中医健康管理团队,为居民提供体质辨识、养生指导和慢性病调理等服务,计划在2026年至2027年间,每年服务至少2万人次。四是引进专业技术与人才,围绕儿科、精神类专科等短板弱项引进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业人才,提升学科建设能力和诊治水平。五是编制中医药健康宣传教育材料,开展普及活动,提升居民对中医药的认知和接受度,确保在2027年底前全面实现中医药服务质量的提升目标。(责任部门:区卫健委、医共体)项目九:强化协同联动,构建一体化服务体系1.打造慢性病协同管理示范区。依托宁河区医共体与健康管理中心,构建“市级定方案、区级抓指导、基层负责随访”的慢性病分级闭环管理模式,推进慢性病管理示范区建设。每个基层单位至少建设1个慢性病管理示范社区(村),结合中医药特色服务,总结并推广慢性病管理经验。到2027年底,实现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86%和85%,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等四类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较2025年下降5%以上,全面完成示范区建设任务。2.多措并举推进中西医融合诊疗。一是针对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等慢性病,建立“西医控标、中医调体”协同管理模式,将中医药调理、膳食指导、穴位按摩等融入全程管理,制定个性化中西医结合管理方案;二是建立中西医融合随访机制,动态调整治疗与调理策略,提升慢性病控制效果;三是在区级医院设立中西医联合门诊,实行中西医医师共同接诊与方案制定;四是组织开展西医人员“西学中”培训,提高中医药应用能力,推动中西医优势互补、协同增效。到2027年底,实现中西医联合诊疗病例占总诊疗量的比例不低于10%。(责任部门:区卫健委、医共体)三、实施计划本项目实施期限为2026年至2027年,范围为天津宁河区行政辖区,涉及全区各公立医院及基层卫生院。项目专项资金共1亿元,包括中央财政支持0.8亿元,区级财政补助资金0.15亿元,其他资金来源及金额0.05亿元。其中:2026年安排资金0.759亿元,占比75.9%;2027年安排资金0.241亿元,占比24.1%。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宁河区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指挥部和工作专班,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综合保障、项目实施、资金保障和监管3个工作专班。建立定期协调机制,每月调度,建立可量化、可验收的任务清单,按计划拨付的资金清单、明确挂图作战的时限清单。每月通报1次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完善项目执行方案,排出进度计划,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任务落实。(二)强化容错激励建立改革容错纠错机制,重大改革试点先行,边探索边完善。所有项目按照“资源投入-任务举措-成果产出-短期效果-长期影响”重新梳理方案。开展全过程审计与第三方绩效评价,重点防范项目风险,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对表现突出的干部,在选优评先等方面予以倾斜,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鼓劲、为改革者撑腰。强化反向约束机制,对工作部署“不冷不热、不急不忙、不疼不痒”的干部坚决给予问责,对工作研究不深、推动不力的干部及时调整岗位,树立允许改革有失误、但不允许不改革的鲜明导向。(三)强化政策保障区相关部门密切协同,主动靠前,担当作为,加强与市级部门沟通联络,制定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从医共体建设、人事薪酬制度改革、人才队伍建设、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方面给予有力保障,全面系统推进工作任务落实,确保项目落地。对需要配套出台的政策文件,在2026年上半年全部出台。(四)强化资金保障 区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落实对宁河区公立医院人才引育、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科研、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投入责任,拓宽经费筹措渠道。根据宁河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提升需求,设立支持宁河区高质量发展提升专项资金,强化项目支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合理安排资金拨付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对项目资金实行从预算分配、资金拨付、使用执行到绩效评价的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财政项目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发挥实效。(五)强化绩效管理从项目产出、社会效益、群众满意度和资金使用效益四个维度出发,设定可量化绩效目标,包括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改造完成率、特色专科门诊占比、慢性病规范管理率、远程医疗服务增长及患者满意度等核心指标。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结合日常跟踪与季度评估,通过区域健康信息平台自动采集数据,实时掌握执行情况;设立绩效预警机制,对未达标指标及时分析并整改;强化结果应用,将绩效与资金分配、机构考核、评优及人事任免挂钩,对未达标单位核减预算并限期整改;进行最终评估,形成“设定-监测-评价-优化”管理闭环,保障绩效评价科学公正。(六)强化综合监管成立由区卫健、财政、医保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督导组,构建常态化、全链条综合统一监管体制,聚焦项目进度、资金使用、服务规范与医疗质量四大核心环节,采取“定期巡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相结合方式,重点检查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改造、联合病房建设、数智平台建设等节点完成情况,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支出合规,严肃查处虚报挪用、违规支出等行为;监督医疗服务流程标准化、诊疗行为规范、医保基金使用等情况,同时核查医共体“七统一”管理、双向转诊规范率、检验结果互认等协同机制落实情况,杜绝资金挪用、进度滞后、服务不规范等问题,形成“监督-整改-公示-回头看”闭环管理,保障项目规范、高效推进。(七)强化风险预判全面排查资金使用、政策执行、舆情应对、医疗质量、数据安全等多维度风险,制定防控清单,明确责任主体与应对措施。加强廉政培训,在资金拨付、设备采购、人才招聘等关键环节实行“双人审核”“集体决策”,防范廉政风险;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建立分级权限管控体系,对居民健康信息进行脱敏处理,签订数据安全承诺书,防范数据泄漏风险。在预算中预留应急储备金,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应对转诊激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设备故障等突发情况;针对政策调整、改革举措落地可能引发的舆情风险,建立舆情监测与回应机制,及时解读政策、回应群众关切,保障项目稳健推进、平稳落地。附件:1.天津市2026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实施计划表2.天津市2026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3.天津市2026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任务清单(2026年—2027年) 4.天津市2026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资金分配计
2026-04-24 | 宁河区人民政府
公示公告
省级
  为深入推动生物医药战略性新兴产业提质增效,搭建产业项目与资本市场的精准对接桥梁,精准传递产业扶持政策、破解企业融资难题,助力领域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技术转化、扩大发展规模,特策划举办本次“生物医药产业融资路演”天开团泊园专场活动。现将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6年4月28日(周二)下午14:00—17:00   二、活动地点   天开团泊园鹳巢创业孵化基地4楼412会议室(静海区华康街道汇金城21栋)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天津市静海区科学技术局   承办单位:天开团泊园、天津霖鸿孵化器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天津天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创业投资协会、天津市科技金融促进会   四、参会人员   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银行、投资机构、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券商、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代表;高校及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代表。   五、活动内容   14:00—14:05 与会领导致辞;   14:05—14:35 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天津市科技金融信贷政策(首贷研发贷贴息、创新积分制等);   14:35—14:50 盛京银行天津分行相关负责同志介绍科技金融产品及服务案例;   14:50—15:15 霍威克(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同志介绍融资计划;   15:15—15:40 威锐(天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同志介绍融资计划;   15:40—16:10 广东中舟医药有限公司相关负责同志介绍融资计划;   16:10—16:35 国产化ECMO耗材全链条创新与产业化研发项目相关负责同志介绍融资计划;   16:35—17:00 自由交流。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方式   请参会人员于2026年4月27日(周一)18:00前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赵颖(15122270426)、蔡俊峰(17898032502)   静海区科技局:侯珺(15022006030)   天开团泊园:刘超(15122098128)   天津霖鸿孵化器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花树佳 (13920167286)         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   2026年4月23日  
2026-04-24 | 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
政策法规
省级
市卫生健康委 市疾控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委直属各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强化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不断提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根据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定(试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4〕20号)和《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疾控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疾控综科教发〔2025〕1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天津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5年12月22日(此件主动公开)
2026-04-23 |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示公告
国家级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施“一单一库”管理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改革,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施“一单一库”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明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施范围。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制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项清单》(附件1)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项目库》(以下统称“一单一库”),推动资质认定许可统一化、规范化、便利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项目库》可登录国家认监委网站查询。二、严格依据“一单一库”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依据“一单一库”办理行政许可。本公告实施前已取得未列入“一单一库”的检验检测能力项目的,资质认定证书到期后不再延续相关资质。相关招标、采购或委托方,不应将“一单一库”以外的检验检测能力取得资质认定作为招标、采购或委托条件。三、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使用。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一单一库”范围内申请资质认定,依法依规使用资质认定证书及标志(CMA)。对于未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项目,不得使用资质认定证书,不得在检验检测报告上标注资质认定标志。对于未纳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项目库》的检验检测项目,检验检测机构可以按照能力具备、风险可控、用户自愿的原则,向委托方提供检验检测服务,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不得标注资质认定标志。四、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制度机制。市场监管总局建立“一单一库”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标准制修订情况,及时调整更新“一单一库”。动态调整程序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项目库动态管理工作规范》(附件2)实施。市场监管总局建立“沙盒监管”制度,在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需求的领域构建包容审慎治理模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新能力项目纳入“一单一库”。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市场监管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检验检测信息共享、工作协同和结果互认,避免相同事项的重复评价。本公告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按本公告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1.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项清单2.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项目库动态管理工作规范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4月3日        
2026-04-23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申报通知
省级
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扎实落实科教兴市人才强市等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根据工作安排,现征集2026年度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与绩效要求(一)概念验证平台能力提升方向1.支持内容重点支持智能科技、生命科技、低碳科技等领域的概念验证平台提升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面向社会开展概念验证服务,包括原理验证、工程样机制造、技术路线改进、二次开发、小批量试制等技术可行性验证服务,及场景测试、商业前景分析、市场盈利性分析、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化运营服务等商业验证服务。具体如下:智能科技方面,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航空航天等优势产业或新兴产业,围绕软件开发、芯片设计、高端精细化学品、储能、战略性电子材料、机器人、无人机等细分领域;生命科技方面,面向生物医药、生物制造等优势产业或新兴产业,围绕现代中药、化学药、生物药、核药、核酸药物、细胞与基因治疗、医疗器械、脑机接口、未来食品等细分领域;低碳科技方面,面向绿色石化、资源循环、节能环保、现代农业、建筑建造等优势产业或新兴产业,围绕废弃物高值化利用、多介质污染治理、生物育种、新型兽药、超低能耗建筑等细分领域。2.支持强度择优支持,每项支持50—100万元。3.绩效目标要求(1)自筹资金与财政资金投入比例≥3;(2)转化科技成果不少于20项;(3)面向社会提供概念验证服务,服务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4)技术合同成交额(万元);(5)培训从事技术创新服务人员人次;(6)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人次;(7)培训技术经纪人人次;(8)孵化企业数量、拉动投融资数量等带来社会经济效益的目标;(9)概念验证服务案例不少于5项(包括登记技术合同及简要说明)。第(2)—(7)项绩效目标,必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3)—(8)项由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服务能力自行提出,第(8)(9)项目标,申报单位应于项目结项前完成。(二)技术经理人能力提升方向1.支持内容本项目重点支持围绕技术经理人全周期成长路径,开展系统性、专业化、实战化技术经理人培养,提升企业技术需求与成果匹配对接效能,具体内容包含以下方面:一是创新“理论+实训”的培养模式。支持项目单位主要面向企业、园区开展技术经理人公益培训,并组织技术经理人深度参与技术转移项目,通过开展需求挖掘、成果筛选、供需对接等活动,提升技术经理人能力水平。二是探索构建面向企业技术需求的成果转化路径。支持项目单位探索形成技术经理人技术需求识别与诊断、标准化表达、分析验证、成果匹配、商务谈判、技术合同签订等标准化路径。2.支持强度择优支持,每项支持50-100万元。3.绩效目标要求(1)自筹资金与财政资金投入比例≥3;(2)培养我市技术经理人≥800人,其中培养我市园区、科技型企业技术经理人≥500人;(3)挖掘我市企业有效的技术需求≥200项;(4)转化科技成果≥20项;(5)服务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50家;(6)组织各类成果供需对接活动≥50场次;(7)促成转让、许可、开发类技术合同成交额合计≥1亿元;(8)形成由技术经理人促成的成果转化典型案例≥10项;(9)形成完整且可复制的课程体系方案、实训教学方案、技术需求挖掘标准化工作手册等。以上目标,申报单位应于项目结项前完成。二、申报条件与要求(一)申报单位及申报人1.申报概念验证平台能力提升方向的单位,应具有一定的概念验证服务基础及成熟的服务案例,拥有较强研究开发和工程化能力、专业化服务队伍,能够提出先进适用的概念验证解决方案和产品,具备组织实施的资金、设施、场地等配套条件,拥有明确的服务产品和适用客户,拥有概念验证储备项目库,并有不少于3项的成功验证服务案例。第一申报单位须在天津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或高校院所与企业联合申报。2.申报技术经理人能力提升方向的单位,应具有技术经理人培养能力,并有不少于3项的由技术经理人促成的成果转化的成功案例,且可依托专业平台开展技术经理人实训。第一申报单位须在天津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申报单位的正式职工,为保证项目顺利完成,项目申请人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二)项目起止时间项目起止时间建议为2026年1月—2027年9月。(三)项目资助资金项目申报的财政资金不能全部补助时,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对申请财政资金额与市科技局实际提供的补助金额差别较大、预计申报单位增加自筹有较大困难,或者实施中有可能出现资金短缺问题的项目,将暂缓或不予立项。(四)查重及限项要求市科技局将对申报项目按照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有关要求进行查重并限项。1.项目内容限项查重。同一项目研究内容得到过其他市级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含天开园项目),不再支持。2.项目负责人、参与人员限项查重。截至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5月22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参与人员,同期承担市级各类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数达到2项及以上的,不再支持。3.立项数量限项要求。同一单位申报多个项目,最多择优支持1项。(五)不予受理的项目1.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经审计,在财政资金使用上有违规行为的负责人或单位申请的项目;2.根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及我市科研诚信相关规定,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且被采取限制措施的人员或单位,作为项目团队成员或项目申报单位申请的项目;3.承担有超过项目执行期6个月且无正当理由未完成验收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再支持;4.市科技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六)其他要求1.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申报项目一经立项,成果、技术、效益、工作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2.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组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我市科研诚信建设有关要求,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相关模板可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下载。3.项目申报单位如果为两家及以上的,合作单位间必须事先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协议,明确任务分工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等要素,并将协议原件通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传。4.项目申报单位须在项目申报书中的“工作基础及已具备条件”中,注明概念验证服务的基础条件、前期服务案例,并将相关服务协议通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传。5.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供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作为项目申报书的一部分。6.申报单位必须上传不少于3项案例,“概念验证平台能力提升方向”内容包括:案例介绍,概念验证服务方案(包含技术验证与商业验证),服务成效;“技术经理人能力提升方向”项目内容包括:技术经理人培养证明材料,由所培养的技术经理人促成的、且经认定登记后的技术合同。7.申报单位必须自主申请,不得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材料。市科技局严格按照有关程序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三、申报流程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主要流程如下。(一)单位注册申报单位通过市科技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按照说明进行单位注册,并上传相关材料。如已申报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可直接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申报单位完成注册并通过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注册地所在区科技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局级主管单位”)审核后,单位职工方可作为申报人进行注册。(二)申报人注册申报人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说明进行注册。如已注册过的申报人,可直接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无需再次注册。申报人完成注册后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书。(三)在线申报申报人登录系统创建项目申报书后,在计划类别栏和项目类别栏分别选择“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点领域选择“概念验证平台能力提升”或“技术经理人能力培养”,主管处室选择“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然后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及项目实施方案,并依次在线提交至申报单位、局级主管单位和市科技局审核。申报书填写时,高等院校填写到学院或部室(申报及立项过程中要求单位盖章的,必须使用学校公章)。(四)截止时间1.项目申报。项目申报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5月22日17:00。在此时间内,须完成“申报书提交”和“单位审查通过”,逾期未完成则视为项目申报失败。2.局级主管单位审查。局级主管单位审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17:00,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局级主管单位审查通过”。建议各申报单位完成完成“申报书提交”和“单位审查通过”后,及时与局级主管单位联系,完成局级主管单位审查。3.市科技局审查。市科技局审查时间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日17:00。在此时间内,市科技局将对全部待审项目审查完成,如果项目通过市科技局审查,项目状态栏显示为“市科技局审查通过”。4.如果项目被市科技局首轮审查驳回,每个申报项目仅有1次修改机会,修改后需再次经申报单位和局级主管单位两级审查,于2026年6月3日17:00前提交至市科技局。5.市科技局对退回修改的项目再次审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4日17:00,该阶段,如市科技局再次审查驳回,则不再审查受理。6.对于首轮审查认定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项目,市科技局将直接驳回,不允许修改。(五)评审及立项对于通过审查的申报项目,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待完成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和公示等立项程序后,市科技局会通知立项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签订《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存档。四、联系方式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2日17:00前(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开通申报咨询电话,见下表。 序号 咨询内容 接受咨询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申报指南咨询 项目审查 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马莉莎 张靖远 022-58832879 022-58832962 022-58832983 2 3 项目资金预算 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王少娟 022-23374384-8010 4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王欣宇 022-23106167 5 科研诚信咨询 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杨金莉 022-24436741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23日    
2026-04-23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市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我市关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2026年天津市滨海新区‘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旅游市场虚假宣传、以购养游、层层转包、不规范签订合同及无证经营等突出问题,切实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滨海新区文化旅游品牌形象,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区范围内旅游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征集内容(一)旅游虚假宣传问题1. 旅行社以“政府补贴”“零团费”“回馈客户”等名义,发布不合理低价旅游产品招徕旅游者;2. 线上或线下宣传承诺“全程专车”“独立成团”“全程无购物”“无隐形消费”,但实际行程安排与宣传严重不符。(二)以购养游问题1. 组团社向地接社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或地接社接待不支付、不足额支付费用的旅游团队;2. 旅行社要求导游、领队垫付团费或向其收取费用,通过购物店回扣、景区景点返点获取不正当利益。(三)层层转包及超范围经营问题1. 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擅自将旅游业务转委托给其他旅行社;2. 未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超范围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四)不规范签订旅游合同问题1. 旅行社未按法规要求与旅游者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合同未载明法定必备事项;2. 旅行社以档案丢失为由拒绝提供合同资料,阻挠、对抗执法检查,或内部合同档案管理混乱的、致使游客合法权益难以保障。(五)无证经营问题1. 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组织或个人,假借俱乐部、户外活动、研学旅行等名义,擅自从事旅行社业务;2. 旅行社取得许可后转让、出租、出借业务经营许可证;3. 旅行社未足额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六)强迫购物与擅自安排项目问题1. 导游、领队在行程中采取言语辱骂、威胁恐吓、车外等待等手段,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2.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旅游者要求,旅行社、导游擅自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七)商拍乱象问题1.海河沿线、重点景区及周边商业拍摄价目不明、违规揽客、点位占用、服务失范。(八)公职人员履职及监管问题1. 旅游投诉办理过程中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有案不查、失职失责;2. 旅游执法或审批人员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影响公平执法。二、投诉举报与线索征集方式我们鼓励广大市民和游客积极提供线索,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问题:· 举报热线:022-63004120· 电子邮箱:bhwljscgls@tj.gov.cn (建议邮件主题格式:“【旅游线索举报】+问题类型+举报对象” )三、举报要求1. 内容详实:为便于快速核实与精准打击,请举报人尽量提供明确的举报对象、发生时间、地点、具体违法违规事实及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录音录像、截图等)。2. 信息真实: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我局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3. 法律责任: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于经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视情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四、温馨提示请广大游客及人民群众在旅游出行时,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务必签订并留存2026年版规范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不合理低价游”或“免费旅游”等虚假宣传。若在行程中遭遇纠纷或发现上述违法违规线索,请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通过合法途径向我局反映。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安全、规范、有序、优质的滨海新区旅游市场环境。本次线索征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止。专项行动结束后,群众仍可通过上述渠道正常投诉举报。特此公告。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4月20日
2026-04-23 | 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
公示公告
省级
4月13日,文强同志带队调研走访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面对面答复市政协委员刘英昊关于“在津派文化建设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提案。刘英昊律师介绍了炜衡律师事务所近年来在天津受理的典型知识产权案件,在受理过程中深切感受到天津作为北方重要文化发源地,在全市上下各部门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关注,经过协同努力下,权利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明显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质效显著加强,依托知识产权做强做大品牌和企业的典型事例逐渐涌现,作为一名在津从业多年的律师,他为此感到高兴,也希望天津今后在地域特色文化的保护方面能够进一步加强,特别是让天津的老字号品牌在获得保护的基础上,走出天津甚至远洋海外。文强同志对刘英昊委员多年来关注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并积极为知识产权建言献策表示感谢,围绕“在津派文化建设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提案内容,从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加强非遗系统性保护,为津派文化创新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开展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等五个方面做了详细介绍,并下一步开展行政保护工作,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工作进行了汇报。刘英昊委员对提案的回复内容非常满意,今后将继续履职尽责,为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附件:
2026-04-23 |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公示公告
市级
各特种设备相关单位:近期国内多地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暴露出部分企业在设备运维、人员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存在突出隐患。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重点行业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召开重点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警示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和地点2026年4月24日14:00时,空港经济区投资服务中心101会议室及临港商务大厦一楼D101会议室(就近前往)二、参会单位天津港保税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四、会议内容1、观看警示教育片。2、通报近期特种设备安全形势。3、企业代表做典型发言。4、开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26年)修订要点系统宣贯。五、会议要求请各参会单位高度重视,务必安排相关负责人按时参会,不得缺席、迟到或早退。如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参会的,需提前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并说明原因。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做好参会准备,提前梳理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困惑,以便在会议互动交流环节进行咨询和探讨。会议期间,请遵守会场纪律,将手机调至静音或关机状态,保持良好的会议秩序。望各单位深刻认识此次会议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切实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共同维护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 (联系人:章若楠  冯晓喆    联系电话:84906022) 天津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4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2026-04-23 | 天津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示公告
省级
武清区、宁河区农业农村委:根据《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农业农村部第710号公告)、《关于做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3〕32号)、《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整改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农牧便函〔2026〕99号)及《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委组织检查组对天津市民欣屠宰有限公司、天津市康华肉制品有限公司等2家生猪屠宰企业的质量管理规范自查报告进行了材料审核和现场检查,现确定天津市民欣屠宰有限公司、天津市康华肉制品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通过天津市《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首次检查。请你单位对已通过首次检查生猪屠宰企业持续加强监管;对未接受检查的企业做好指导工作,全面推动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为提升肉品质量安全提供坚实保障。附件:天津市《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首次检查通过企业名单(第三批)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6年4月22日
2026-04-23 |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